11/24/2021 創4:1
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就是得的意思),便說:「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創4:1,和合本)
使我——夏娃這句話的希伯來文很不尋常,暴露出人內心深處想要成為自己的神的慾望。
中文翻譯成「耶和華使我得了……」,原文的字面有個介系詞et不容易翻譯。Et後面一般會跟著一個直接受詞,但「耶和華」怎能作為直接受詞呢?英文聖經多數把et翻譯為with,好像是「藉著耶和華的幫助,我得了……」的意思,這恐怕不是經文的意思。
如果神是et的受詞,在夏姓眼裡她不是得了這個孩子,乃是得了「神」這個工具,神是她的「小精靈」,能給她所要的東西。
聖經不會出錯,經文中出現et不是偶然的,我們不能忽略夏娃的話,她認為自己能調遣神來為她做事。
我們有時也會說類似的話:「主啊,幫助我達成這計畫」、「神啊,請趕快給我所要的!」罪扭曲了我們與神的關係,人本應該要敬拜神、尊崇神,但我們卻把神當成可以利用的工具。我們也在禱告中藏了一個et。
转自《宣教日引》
各位蒙召的弟兄姐妹,平安!
神的确帮助我们,拯救我们,保佑我们,但是祂首先是我们的主,其次才是我们的救主,祂拯救我们的前提是祂是我们生命和命运的主宰,祂的权柄在先,能力在后。
所以我们和神的关系首先是降服和赞美,而不是平等互利的关系,每一次当我们向神祈求的时候,我们并不是让祂帮我们成就我们的心愿,而是让我们成就祂的心愿。
因此耶稣的祷告是这样开始的: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当我们的祷告不蒙垂听时,请检讨我们是否真的已经把主权交还给了祂。
新泽西主恩堂
中文堂牧师
戎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