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自由的條件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1/11/10/jhn-day22
【經文】約翰福音8章31~59節
在這段經文中,耶穌提到了真自由的條件,耶穌對信祂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但猶太人卻聽不懂耶穌話中的意思,他們認為自己是自由之身,從來沒有做過誰的奴僕,所以根本沒有得自由的必要。但耶穌提到了一個很重要的事實,只要是犯罪的人,就成為了罪的奴僕,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這裡又提到了有關身分的問題。
耶穌的意思是,如果你們犯罪,那就擁有了奴僕身分,這身分和兒子的身分相抵觸。而猶太人卻一直認為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耶穌卻告訴他們說,由你們的行為來看,不可能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因為亞伯拉罕的子孫一定會接受我。你們真正的父親是魔鬼,因為魔鬼心裡沒有真理,說謊才是牠的本性;魔鬼的心裡容不下真理,所以你們也容不下我所說的話。但猶太人卻指稱耶穌是被鬼給附身了。
從這段經文可以看見,我們常常以為我們犯罪是自由的,我們想犯罪就可以犯罪,我們不想犯罪就可以不犯罪,但耶穌卻告訴我們,當你犯罪了以後,你就再也沒有不犯罪的自由。我們生命中有許多壞習慣,這些習慣困擾著我們,有時候會覺得,如果我沒有這個習慣就好了,如果我沒有那個習慣就好了,但耶穌卻指出,重點不是你生命中沒有了什麼,重點是你生命中有了什麼。如果你生命中可以擁有真理,那你就擁有了自由。
明白真理,對基督徒來說,是多麼的重要!有很多人確實受洗信主了,但卻不明白真理,活在很多綑綁當中。耶穌提醒我們,應該要明白真理,才能活出一個自由的樣子。
【回應】
主啊!
求祢使我明白祢的真理,
並且靠著真理抵擋罪的轄制,
讓我在基督裡得著真自由。
【禱讀】
約翰福音8章32節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