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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恆的目標

你既行了這事……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創二十二15–19)

亞伯拉罕接觸到神的本性,他如今明白神的真實。
「神自己是我的目標,不論代價,親愛的主,不論何方。」
不論代價,不論何方,就是自己沒有任何可選擇的,只求神帶領到達目標。
若神對著祂在我裡面的性情說話,我根本不會質疑發問,只會馬上順服。耶穌說:「來」,我就來;祂說:「放手」,我就放手;祂說:「這事要信靠神」,我就信靠。整個過程證明了神的性情在我裡面。
神對我啟示祂自己,決定於我的品性,而不在於神的品性。
「由於我是卑賤的,以致你的道路,在我看來也往往是卑賤的。」
在順服的操練下,我來到亞伯拉罕曾到之處,認識神是誰。我沒有在主耶穌裡與神面對面以前,沒有遇到一位真的神,但如今我知道「在整個世界中,除祢以外,我再沒有誰」。
神的應許對我們毫無價值,除非我們藉順服明白神的本性。聖經的話可以唸過三百六十五次,而仍對我們毫無意義。但突然我們卻看出神的意思,因為在某些事上我們順服神,祂的性情立刻向我們開敞了。「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祂也是實在的。」這個「是的」,必須從順服中出來;我們若藉著生命中的順服對應許說「阿們」,那應許就屬於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