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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你何干?

主啊,這人將來如何?……與你何干?你跟從我吧!(約二十一21–22)

我們最難學的功課之一,就是放棄對別人生命的干涉。我們要經很長的時間才明白,干涉神在別人生命中的吩咐,是很危險的。你看見人家受苦,你就說:「他不該受苦,我要設法使他不受苦。」那你便是阻撓神容許的旨意。神說:「與你何干?」若你的靈性停滯不前,不可聽其自然,必須到神面前尋出根源。很可能是因為你在干擾別人的生命;或提供你無權提供的;或指點你無權指點的。要是神真要你勸勉別人,祂必定叫你的勸勉直接有聖靈感動。你的責任是保持與神有正確良好的關係,以至祂的智慧能隨時隨地透過你叫他人得福。
我們多半活在意識的層次上——自覺是在事奉神,自覺愛神。這都是不成熟的,並不屬於那真正的生命。成熟的表現是不再憑觀感知覺;我們對神完全的歸服,以至不再意識到自己被神使用。我們若仍意識到被神用作擘開的餅和澆奠的酒,那麼,就得追求另一個境界,就是把自覺的意識,以及神透過我們工作的意識都同時消除。聖徒是從不自覺是聖徒,他們只知依靠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