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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的生命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

你對自己靈魂的得贖,有甚麼看法?救恩的經歷是在你實際生活裡,一切都真正的改變了,你不再用以往的觀點看事物;你的喜好是新的,舊的東西已失去力量。這經歷的試金石是——神到底有沒有改變了你最看重的東西?你若仍然留戀舊事,又說已重生了,那實在是無稽的,是在欺哄自己。你若已重生,神的靈就在你生活及理智上,顯明祂的改變。當抉擇關頭來到,對於自己那顯著奇妙的改變,你就是世上最稀奇詫異的那一個。根本沒有可能會這樣做的,這完全想不到的改變,正是你得救的明證。
我的得救與成聖,叫我有甚麼改變?例如我能否面對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的亮光,還是我要含糊躲閃?聖靈在我裡面成就的救恩,把我完全釋放。只要我行在光中,正如神在光中。神看不到有可責之處,因為祂在遠超乎我意識範圍的每一細節中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