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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19 : 4-42

彼拉多又出來對眾人說:「我帶他出來見你們,叫你們知道我查不出他有什麼罪來。」

約翰福音19章4-42節

約翰福音19章4-42節: 講義(徐興緯弟兄)

預查8/31/2020

一. 耶穌在彼拉多面前受審(19:4-16)

1. 彼拉多查不出耶穌有什麼罪 (19:4-7)
19:4 彼拉多又出來對眾人說、我帶他出來見你們、叫你們知道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 19:5 耶穌出來、戴著荊棘冠冕、穿著紫袍。彼拉多對他們說、你們看這個人。 19:6 祭司長和差役看見他、就喊著說、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彼拉多說、你們自己把他釘十字架罷.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 19:7 猶太人回答說、我們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該死的、因他以自己為 神的兒子。
1. 當時,彼拉多【又】從衙門【出來】表示他放任兵丁對耶穌施暴,就【對眾人說,我帶他出來見你們、叫你們知道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彼拉多再次確認了耶穌的無辜(參約18:38),這聲明更顯出他容許加之於主耶穌身上的刑罰的不公平性。在此時刻,【耶穌出來】,仍然【戴著荊棘冠冕,穿著】兵丁替他穿上的【紫袍】。
2. 滿有戲劇性和諷刺性的,【彼拉多對他們說,你們看這個人】。耶穌因所受的鞭打和頭上的荊棘冠冕流著血,祂的臉和身體佈滿兵丁擊打的傷痕和紅腫,看來根本不像一個王。彼拉多希望這個被鞭打的可憐人可以滿足眾人的要求,或許可以引起他們的同情。他稱呼耶穌為【這個人】,而不是14, 15節的“你們的王”(約18:39),為要向猶太人強調他認為耶穌對他們或羅馬沒有任何危險性。
3. 再次,彼拉多沒有想到猶太人領袖對耶穌的仇恨竟然是如此深。主受傷流血的身體只是刺激了眾人的胃口。就如鯊魚發覺水中的血,【祭司長和差役看見他、就喊著說、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
4. 彼拉多受夠了。祂對猶太人的無情感到十分反感,只想盡快處理掉耶穌的案件。【彼拉多說、你們自己把他釘十字架罷.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約翰強調【祂(Him)】和【你們自己】這兩個代名詞,目的是要描述彼拉多的惱怒。他的話的意思是“你們帶祂(Him)走,釘祂(Him)十字架,我不想再管祂的事了”。彼拉多是否正式賦予猶太人處死耶穌的特權,或只是再次嘲諷他們,我們不得而知。彼拉多可能知道猶太人從來沒有將人釘十字架。然而,他竟然提出賦予他們行死刑的特權(這是違反羅馬法律的)。從另一方面來看這件事,彼拉多顯然失控了。
5. 彼拉多可能不想與猶太人進一步協商,但猶太人可沒有打算放過他。猶太人知道他們佔了上風,就回答說,【我們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該死的】。他們知道彼拉多仍然想要逃避這問題,將責任推還給他們。他們拒絕接受。他們提醒彼拉多他們是根據猶太人律法來定耶穌的罪。結論是祂有罪,該被處死。羅馬法律中有一條開明的對待被佔領國的條例,就是將民事的自主權交還給被征服國。只要不與羅馬優先的原則有所衝突,在羅馬各省巡撫的控制之下,盡量支持當地的法律。猶太人再次要求彼拉多承認他們的法律權利,要求他下令將耶穌處死。
6. 猶太人特別控訴耶穌的是【因他以自己為 神的兒子】,終於顯露了他們真正的動機。在控訴耶穌犯了造反的政治罪不成功後,他們要求彼拉多判決耶穌犯了宗教(猶太教的律法)的罪。很明顯的,他們心裡所想到的是利未記24:16,“那褻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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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華名的、必被治死、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必被治死”。因為他們不承認耶穌宣告祂是道成肉身的神,祭司長控訴祂犯了褻瀆神的罪(參太26:63-65)。對彼拉多而言,這是一個非常敏感的問題。若刺激了猶太人可能會引起暴動,或導致他們向他的頂頭上司告狀。無論如何,這可能大大影響他巡撫的前途。
2. 彼拉多怕猶太人 (19:8-12) 19:8 彼拉多聽見這話、越發害怕。 19:9 又進衙門、對耶穌說、你是那裡來的.耶穌卻不回答。 19:10 彼拉多說、你不對我說話麼.你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麼。 19:11 耶穌回答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 19:12 從此彼拉多想要釋放耶穌.無奈猶太人喊著說、你若釋放這個人、就不是該撒的忠臣.〔原文作朋友〕凡以自己為王的、就是背叛該撒了。 1. 看到形勢不利,彼拉多就更加害怕了。當他【聽見這話】,就是猶太人領袖說耶穌宣稱祂是神的兒子、就【越發害怕】。可能彼拉多不但是一個悲觀的人(參約18:38),他也像許多羅馬人一樣是迷信的。他一想到耶穌可能是一個有從神來的能力的人,或是一位有人形象的神,或是某一位神的兒子(參徒14:11),就心裡滿懷恐懼。如果真的是這樣,祂卻已經鞭打了這樣一個人(或神),說不定那人會來向他復仇。此外,他妻子作了一個有關耶穌並警告他的夢(太27:19),更加增他因迷信的害怕,恐怕已經得罪了諸神。
2. 彼拉多帶著耶穌,【又進衙門、對耶穌說、你是那裡來的】?他不是問耶穌在地上的家鄉在哪裡,因為他已經知道耶穌是一個加利利人(路23:6-7)。他想知道的是有關耶穌的本質:到底祂是地上的人,還是諸神中的某一位。但【耶穌卻不回答】。耶穌不回答可能有幾個原因。首先,耶穌正應驗了以賽亞有關彌賽亞的預言,“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賽53:7)。還有,耶穌已經告訴彼拉多祂是從另一國來的王(約18:36-37)。祂不開口帶有一點批評的態度,意思就是彼拉多曾聽過真理,卻拒絕了。既然如此,耶穌不會進一步回答他的問題。根據聖經的教導,當人持續拒絕神,神就拒絕他們(參士10:13; 代下15:2; 24:20; 詩81:11-12; 何4:17; 太15:14)。
3. 對耶穌的沉默感到惱怒,【彼拉多說,你不對我說話麼】?耶穌顯然不尊重他的尊嚴和權力,羞辱了他。他就自誇,【你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麼】?可以說,他在這兩件事確實是有權力的,但他卻沒有勇氣去作其中任何一件。
4. 但耶穌卻不認同彼拉多傲慢的自誇。祂打破了祂的沉默,就說,【若不是從上頭(神)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雖然彼拉多是一個對道德負責的人,並必須對他所作的負責任,他卻在與神的兒子有關的事上嚴重失控。所有發生的事,包括耶穌基督的死,沒有一件是在神的主權之外。面對敵對和邪惡,耶穌樂意順服在父主權下所控制的所有事件(參約6:43-44, 65)。
5. 雖然彼拉多該為他的行為受責備,但還有一個人犯了比他更嚴重的罪,耶穌就說,【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耶穌不是指猶大,因為他沒有將耶穌交給彼拉多,只將祂交給猶太人。是猶太人將耶穌交給彼拉多。耶穌特別指該亞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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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任何人都更應該為將耶穌交給羅馬巡撫的事負責。至少有兩個原因證明他比彼拉多更有罪。首先,祂已經看過排山倒海的證據,證明耶穌是彌賽亞,是神的兒子;彼拉多卻沒有同等的機會。第二,從人的觀點來看,是該亞法將彼拉多置於現今這個處境之中。當然,彼拉多也有他該負的許多責任。
6. 即使加上了褻瀆神的控告,彼拉多仍然不相信耶穌犯了任何該死的罪。因此,【彼拉多想要釋放耶穌】,想嘗試進一步與猶太人講道理,或預備好宣告耶穌無罪。但他突然終止他的的嘗試。眾人發覺他們無法說服彼拉多承認耶穌是有罪的,並恐怕他會釋放耶穌,【猶太人喊著說、你若釋放這個人、就不是該撒的忠臣.〔原文作朋友〕凡以自己為王的、就是背叛該撒了】。
7. 這是壓倒彼拉多的最後一根稻草;猶太人的恐嚇終於勝過了他。他不能冒著猶太人向該撒打小報告的危險,說他釋放了一個革命分子,特別是一個想【自己為王】、【背叛該撒】的人。彼拉多已經多次惹怒了猶太人。羅馬正在觀察他。他不敢再冒一次險。當時的該撒提庇留(Tiberius; 路3:1)是一個多疑,毫不猶豫用殘忍的手段來責罰他手下的人。彼拉多擔心失去他的職位,他的財產,甚至他的性命。他覺得現今沒有別的選擇,只有對猶太人的要求讓步,宣告他們所要的判決,就是判耶穌釘十字架。
3. 彼拉多的最後公告(19:13-16) 19:13 彼拉多聽見這話、就帶耶穌出來、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鋪華石處、希伯來話叫厄巴大、就在那裡坐堂。 19:14 那日是預備逾越節的日子、約有午正。彼拉多對猶太人說、看哪、這是你們的王。 19:15 他們喊著說、除掉他、除掉他、釘他在十字架上。彼拉多說、我可以把你們的王釘十字架麼。祭司長回答說、除了該撒、我們沒有王。 19:16 於是彼拉多將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 1. 【彼拉多聽見】猶太人的喊話,就從衙門裡【帶耶穌出來】。預備正式宣讀對耶穌的判決。他們【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鋪華石處、希伯來話叫厄巴大、就在那裡坐堂】。很諷刺地,彼拉多對那位“父將審判的事全交給子”的子宣告判決(約5:22),而有一天那位子將對他提出永遠的判決。 2. 【那日是預備逾越節的日子(星期五)、約有午正(sixth hour)】,接近中午。根據可15:25的記載,那時是“已初的時候”,即早上九時(ninth hour)。有的解經家解釋,那時的人以每三小時為一單位。凡發生在早上九時與中午(十二小時)之間的事,可以大概說發生在上午九時或中午。兩者皆可被接受。 3. 彼拉多趁最後一次機會奚落猶太人,就【對猶太人說、看哪、這是你們的王】。他的意思是他們所配得的王就是像這個被毆打,滿身流血,無助的人。群眾很氣憤,就【喊著說、除掉他、除掉他、釘他在十字架上】。可能他想繼續嘲弄他們,或者是最後一次嘗試逃脫他的困境,【彼拉多說、我可以把你們的王釘十字架麼】?祭司的回應是如此假冒為善,使人心寒。他們說,【除了該撒、我們沒有王】。顯然這個回答是公然的口是心非。諷刺的是,在棄絕了祂們的彌賽亞王之後,他們只剩下一個選擇,就是該撒為他們的王。更諷刺的是,那些錯誤地控告耶穌褻瀆神的人,自己正在褻瀆神,因為只有神才是以色列真正的王(參士8:23; 撒上8:7; 詩149:2; 賽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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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耗盡所有的選項,彼拉多承認失敗,【於是彼拉多將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約翰並不是說耶穌被交在猶太人的手中,讓他們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實際上,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的是羅馬兵丁。彼拉多命令兵丁如此行是為了順從猶太人的意願。 5. 彼拉多在他的困境中問了一個問題,“這樣、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我怎麼辦他呢”(太27:22)?這也是一個針對每一個人的問題。人只有兩個選擇:站在棄絕祂的人一邊,釘祂十字架,並面對永遠的刑罰(來6:6);或承認祂是主與救主(羅10:9),並因此得救。彼拉多想要逃避這困境是不可能的。這件事只不過清楚地顯明沒有中間路線,就如耶穌所宣告的,“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太12:30)。最後,驕傲與懼怕導致彼拉多的墮落。而且,他站在釘基督十字架的那邊也導致他靈魂的受咒詛。在歷史上,他被定位為一個悲慘的人物。他有私下與救主交談的特權,但他不看重這機遇。這可能是他一生最糟糕的經歷。他屬於賣主的猶大那類人。
二. 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19:17-30)
1. 特別的應驗(19:17-18; 23-24) 19:17 他們就把耶穌帶了去.耶穌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出來、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希伯來話叫各各他。 19:18 他們就在那裡釘他在十字架上、還有兩個人和他一同釘著、一邊一個、耶穌在中間。 …… 19:23 兵丁既然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就拿他的衣服分為四分、每兵一分.又拿他的裡衣.這件裡衣、原來沒有縫兒、是上下一片織成的。 19:24 他們就彼此說、我們不要撕開、只要拈鬮、看誰得著.這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們分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鬮。』兵丁果然作了這事。 1) 這些經文,初看之下,似乎只不過是歷史的敘述,描述了基督被釘十字架的事件。但所描述的事實細節簡直就是舊約預言的應驗。耶穌基督應驗了所有在舊約中救贖的應許。“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林後1:20)。其中一些應許是令人驚訝的,並特別在這些敘述中得以應驗了。這證明了神是舊約聖經和新約中對基督的宣告的著者。 2) 在彼拉多宣告了對耶穌的判決之後(約19:16; 參路23:24),他的兵丁【就把耶穌帶了去】。對觀福音書都記載耶穌被兵丁帶走(led Him away; 太27:31; 可15:20; 路23:26),意思就是主心甘情願,毫不抵抗地被帶走。這樣就應驗了以賽亞的預言,描述彌賽亞走向祂的死亡,“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賽53:7),而不是像一般囚犯一樣被強硬拖走的。因此耶穌不是一個無助的受害者,而是一個像牧羊人一般的王,願意為祂的羊捨命(約10:11, 15, 17; 15:13)。當兵丁帶祂走時,【耶穌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出來】;這是標準的羅馬程序(SOP)。當一個被定罪的罪犯被帶著走上街頭,直到受刑之地,他被強迫在他的肩膀上背著十字架。看到一個被擊打,流血,恐懼的囚犯,帶著他即將被釘的十字架,表明了犯罪的下場就是這樣。自從教會初期,解經家以耶穌背起祂的十字架這件事上,暗喻以撒預表耶穌,背起用來將他獻在祭壇上為祭物的木柴(創22:6)。 3) 按照舊約的律法(民15:36)和羅馬的慣例,死刑是在城外執行的。因此,耶穌被帶到耶路撒冷城外,【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希伯來話叫各各他】,或拉丁文叫Calv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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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釘十字架被認為是最可怕,最可恥的刑罰,專門為奴隸,土匪,戰俘,和逆賊所預備的。由於它的可怕,這刑罰不可施之於羅馬公民身上,除非得到羅馬皇帝的准許。它始於波斯,羅馬將之發揚光大,延長受害者的痛苦。受害者被釘在十字架上好幾天,一直到沒有氣力,脫水,震驚,不能呼吸,最後沒有力氣保持一個可以呼吸的姿勢就死了。即便如此,約翰,如同對觀福音的著者一樣(太27:35; 可15:24; 路23:33),並沒有著墨在主身體的受苦,或詳細描述主釘十字架的可怕過程。反而,他只簡單地寫,【他們就在那裡釘他在十字架上】。對耶穌而言,與肉體受苦相比,更無限大的痛苦來自於祂承擔了歷史以來所有罪人的罪,並因此與父分離(太27:46)。 5) 耶穌的被釘十字架應驗了幾個舊約的預言。首先,以色列人出埃及時在曠野對摩西埋怨,“於是耶和華使火蛇進入百姓中間、蛇就咬他們、以色列人中死了許多”(民21:6)。以色列人認了罪,“百姓到摩西那裡說、我們怨讟耶和華和你、有罪了、求你禱告耶和華、叫這些蛇離開我們.於是摩西為百姓禱告”(民21:7)。對摩西的代求,“耶和華說、你製造一條火蛇、挂在杆子上、凡被咬的、一望這蛇、就必得活。摩西便製造一條銅蛇、挂在杆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民21:8-9)。 6) 在約3:14中,耶穌用這事件來預告祂的死:“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在約8:28中,耶穌再次提到祂被舉起來的死,“所以耶穌說、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基督、並且知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作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耶穌第三次預告祂死的方式,乃是宣告“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約12:32)。約翰解釋說,“耶穌這話原是指著自己將要怎樣死說的”(約12:33; 參約18:31-32)。非常清楚的,主耶穌不能死在猶太人手中。猶太人死刑的形式(只有當羅馬人允許他們)是用石頭打死,是人落在地上,而不是被舉起來。耶穌基督被羅馬人釘十字架特別應驗了民21章的那幅圖畫和主耶穌自己的預言。 7) 一幅更生動的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圖畫來自於詩22篇。令人驚訝的是,大衛在很多世紀之前,完全不知道釘十字架這回事,卻寫下了對基督釘十字架的生動描述。主在被棄和絕望中的呼喊,“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 神、我的 神、為甚麼離棄我”(太27:46)就是直接引用了詩22篇的開頭語。特別是詩22:6-8反映出耶穌被掛在十字架上時所受的嘲笑,“但我是蟲不是人.被眾人羞辱、被百姓藐視。凡看見我的都嗤笑我.他們撇嘴搖頭、說、他把自己交託耶和華、耶和華可以救他罷.耶和華既喜悅他、可以搭救他罷”。這幾節經文與太27:39-43的相似是值得注意的,“從那裡經過的人、譏誚他、搖著頭說、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罷.你如果是 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罷。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也是這樣戲弄他、說、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他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他。他倚靠 神、 神若喜悅他、現在可以救他.因為他曾說、我是 神的兒子”。 8) 【兵丁】【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之後的行動也應驗了詩22篇的話語。行刑隊通常是由一個百夫長帶領四個兵丁組成(太27:54)。按慣例,罪犯的衣服被四個士兵分。因此,這一組士兵【就拿他的衣服分為四分、每兵一分】。但耶穌的【裡衣、原來沒有縫】,【是上下一片織成的】。他們不願意毀了這裡衣,【就彼此說、我們不要撕開、只要拈鬮、看誰得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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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雖然士兵的作為純碎是出於自私貪婪,但他們的行動卻成全了神的計劃,並應驗了舊約的預言,更加證明了聖經的準確性。正如約翰所寫,【這要應驗經上的話(詩22:18)說、『他們分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鬮。』兵丁果然作了這事】。再次,我們看到約翰的鋪陳,顯出神掌握每一件事,以至於祂的旨意得以成全;而不是弱小的人的旨意。因此,兵丁的行為才會是如此。 10) 耶穌不是單獨被釘十字架,【還有兩個人和他一同釘著、一邊一個、耶穌在中間】。那兩個人是強盜(太27:38),可能是巴拉巴的共犯。約翰不僅記載了他自己是耶穌釘十字架的目擊人,也記載了預言的應驗。其中一個強盜當時也接受了耶穌(路23:39-43)。
2. 一塊告示牌(19:19-22) 19:19 彼拉多又用牌子寫了一個名號、安在十字架上.寫的是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 19:20 有許多猶太人念這名號.因為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地方、與城相近、並且是用希伯來、羅馬、希利尼、三樣文字寫的。 19:21 猶太人的祭司長、就對彼拉多說、不要寫猶太人的王.要寫他自己說我是猶太人的王。 19:22 彼拉多說、我所寫的、我已經寫上了。 1) 當時有一個慣例,就是有一個人走在罪犯前面,舉著一塊告示牌。在告示牌上寫著該罪犯犯了什麼該死的罪。通常,他們將告示牌釘在十字架上。由於耶穌沒有犯了什麼罪,告示牌上沒有可寫的罪名。因此,彼拉多決定藉此報復猶太人威脅他下令釘死耶穌的事。【彼拉多又用牌子寫了一個名號、安在十字架上】(參太27:37; 路23:38)。牌子上面【寫的是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一般而言,羅馬人通常在公共場地將罪犯釘十字架(譬如大道的路邊),讓群眾知道抗拒或挑戰羅馬當局所必須付出的代價。因此,【有許多猶太人念這名號.因為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地方、與城相近】。為了確定每個看到這牌子的人都知道所寫的意思,彼拉多命令牌子上面的字【是用希伯來、羅馬、希利尼、三樣文字寫的】。這三種語言都是第一世紀在巴勒斯坦人中間最流行的語言。 2) 正如彼拉多所預料的,【猶太人的祭司長、就對彼拉多說、不要寫猶太人的王.要寫他自己說我是猶太人的王】。祭司長強烈拒絕承認耶穌是他們的王。告示牌上寫著【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更加增對他們的侮辱。因為【拿撒勒】是在窮鄉僻壤的加利利的一個村莊。高貴的猶太人瞧不起當地的鄉下佬。當腓力興奮地告訴拿但業,“摩西在律法上所寫的、和眾先知所記的那一位、我們遇見了、就是約瑟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約1:45)。拿但業表示懷疑,就說,“拿撒勒還能出甚麼好的麼。腓力說、你來看”(約1:46)。一個將被釘十字架的拿撒勒人,將成為他們的王是荒謬可笑的。更糟糕的,這是直接對猶太人領袖和民族的公然侮辱。彼拉多是在表達他對猶太人的藐視,言下之意就是猶太人只配有這種人來做他們的王。 3) 祭司長就要求彼拉多改變告示牌上的字句。【不要寫猶太人的王.要寫他自己說我是猶太人的王】。他們的要求就是要表示耶穌是一個冒牌騙子。但彼拉多看到他們的不安就心裡痛快,率直地拒絕了。祂以簡短的回答來打發他們,【我所寫的、我已經寫上了】。 4) 此處,我們再次看到神用一個罪人來成就祂的主權的目的。彼拉多與猶太人領袖都不相信耶穌是以色列的王。然而,他們之間的仇恨促使彼拉多寫了一塊宣告耶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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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的王的告示牌;其實耶穌就是以色列王。祂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19:16),並且“ 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 神”(腓2:10-11).
3. 無私之愛的彰顯 (19:25-27) 19:25 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他母親、與他母親的姊妹、並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 19:26 耶穌見母親和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原文作婦人〕看你的兒子。 19:27 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他到自己家裡去了。 1) 【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是一小群愛主耶穌的忠心跟隨者。她們靠近十字架,可以聽到耶穌對她們說話。後來,她們或被兵丁趕走,也可能不忍心繼續近距離看著耶穌受苦的樣子,她們就退後一點,與其他的耶穌跟隨者站在一起(路23:49)。她們因對耶穌的愛克服了心裡的恐懼(參約壹4:18)。 2) 對於這群婦女的人數有些爭議,但很有可能是四個人。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在那裡。這就是西門曾警告她的時刻,她將看著兒子受苦,她的心將要被刀刺透(路2:34)。在福音書中的三個名單中(太27:55-56; 可15:40-41),只有約翰記載了耶穌的母親也在現場。她不被列在其它兩個名單中顯出她在新約中常保持一個低姿態,與羅馬天主教對她的高舉是截然不同的。 3) 比較太27:56和可15:40,可看出耶穌【母親的姊妹】叫撒羅米(可16:1),買了香膏要去膏耶穌的身體。她就是西庇太的兒子(雅各與約翰)的母親。她在新約中別處經文只以名字出現,沒有提到她與耶穌的關係。她也出現在太20:20-21中,請求耶穌在天國裡給她的兩個兒子特別的地位。 4) 我們對【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不是很熟悉。她被稱為“那個馬利亞”,與【抹大拉的馬利亞】在耶穌墳墓前守夜(太27:61)。而且她也是在復活日早晨到耶穌墳墓去的婦女中的一位(太28:1)。 5) 【抹大拉的馬利亞】在基督復活的敘述中是一個主要的角色(約20:1-18; 太27:61; 28:1; 路24:10)。她的名字暗示祂來自抹大拉,位於加利利海的西岸一個鄉村,在迦百農和提比哩亞之間。路8:2形容她是在耶穌傳福音期間的那個”曾有七個鬼從他身上趕出來”的人。 6) 在這一小群站在十字架下的人中,只有一個男人,就是約翰自己。他自稱為【他(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參約13:23; 20:2; 21:7, 20)。他在那裡使耶穌可以建立了一個重要的關係。【耶穌見母親和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看你的兒子。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即使面臨死亡,擔當世人的罪與神的烈怒,耶穌無私地關心祂所愛的人(參閱13:1, 34; 15:9, 13)。顯然祂地上的父親約瑟已經死了。主不能將母親託付給祂的弟弟,就是約瑟與馬利亞的兒子,因為他們那時還沒有信祂(約7:5)。他們一直到耶穌復活後才成為信徒(徒1:14; 參林前15:7)。因此,祂就將母親託付約翰。約翰代替耶穌成為她的【兒子】,而【從此】約翰【就接他到自己家裡去了】。在耶穌偉大捨己的時刻,這件事似乎是無關緊要的,但主愛的美麗和對祂守寡的母親的憐憫,在祂自己極度痛苦之中,反映出祂對屬自己的人的愛(參約13:1)。
4. 超自然的全預知和管控(19:28-30) 19:28 這事以後、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 19:29 有一個器皿盛滿了醋、放在那裡.他們就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牛膝草上、送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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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 19:30 耶穌嘗〔原文作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 神了。 1) 在安排人照顧祂母親之後,【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藉著祂的全知,耶穌知道只剩下一個預言還沒有應驗。在詩69:21,大衛寫道,“他們拿苦膽給我當食物.我渴了、他們拿醋給我喝”。耶穌知道若祂說【我渴了】,兵丁就會拿飲料給祂喝。當然,兵丁是不知不覺地應驗了預言,並不是出於對祂的憐憫。他們的目的是要延長祂的生命,讓祂受更多的苦。 2) 【有一個器皿盛滿了醋、放在那裡】,有一個兵【就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牛膝草上(參出12:22)、送到他口】。這是一種兵丁常用的廉價酸【醋】,不同於之前耶穌拒絕的苦膽調和的酒(太27:34)。那種含有苦膽的飲料是用來止痛的,這樣主就不會在被釘時太掙扎。耶穌拒絕了,因為祂要以祂最清醒的感覺來經歷父對罪發烈怒的杯。 3) 【耶穌嘗了那醋、就說、成了】。其實,主是大聲喊叫【成了】(太27:50; 可15:37)。這是一個得勝的呼聲,一個得勝者的宣告。父所交付祂的救贖之工已經完成了,罪已經得贖了(來9:12; 10:12),撒但已經被擊敗了,變得無能(來2:14; 參彼前1:18-20; 約壹3:8)。神對義的律法的每一個要求都得以滿足;神對罪的義怒得以平息(羅3:25; 來2:17; 約壹2:2; 4:10),每一個預言得以應驗。基督完成救贖之大工,意思就是再沒有什麼必須加添的或可以被加添的。拯救不是神與人合作的努力,而完全是神恩典的工作,只有靠信心才能得到(弗2:8-9)。 4) 祂的使命完成了,如今是基督捨命的時候。因此,在大聲喊叫,“父阿、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路23:46),耶穌【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 神了】。耶穌以祂的主權意志,選擇捨去自己的命。祂宣告,“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約10:18)。那時,祂仍然有力氣大聲喊叫,表示祂並沒有在生理上死亡。然後,在同時被釘十字架的人中,祂比其他人死得快(可15:45-45),也表示祂按祂自己的意志捨去祂的生命。
三. 勝過死亡的救主(19:31-42)
1. 基督勝過死亡的大能彰顯在祂的死(19:31-37) 19:31 猶太人因這日是預備日、又因那安息日是個大日、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斷他們的腿、把他們拿去、免得屍首當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 19:32 於是兵丁來、把頭一個人的腿、並與耶穌同釘第二個人的腿、都打斷了。 19:33 只是來到耶穌那裡、見他已經死了、就不打斷他的腿。 19:34 惟有一個兵拿槍扎他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 19:35 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 19:36 這些事成了、為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 19:37 經上又有一句說、『他們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 1) 猶太人公然作出一個使人噁心,假冒為善的動作。【猶太人因這日是預備日、又因那安息日是個大日、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斷他們的腿、把他們拿去、免得屍首當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那日是【預備日】(為安息日預備,就是星期五),當時已經接近傍晚。他們擔心耶穌與兩個強盜的【屍首當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安息日在星期五日落時就開始了。羅馬人通常將屍體留在十字架上,讓它們腐爛,或被鷹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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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獸吃了。【因那安息日是個大日(逾越節的安息日)】,讓猶太人領袖更加擔心違背了申21:22-23的律法條例。他們認為,讓屍體留在十字架上過夜將會玷污了這土地。可見他們極其有害的律法主義導致他們極端的假冒為善。他們熱心遵守律法中微小的細節,卻殺死那位創始並滿足律法的人。他們小心避免土地被玷污,卻不在乎自己謀殺了神的兒子而玷污了自己。 2) 【打斷】被釘者【的腿】是為了加速被釘者的死亡。最主要的是使被釘者失去支撐力而窒息。 3) 在彼拉多准許猶太人的請求之後,【於是兵丁來、把頭一個人的腿、並與耶穌同釘第二個人的腿、都打斷了。只是來到耶穌那裡、見他已經死了、就不打斷他的腿】。但為了求證被釘者確實死了,【一個兵拿槍扎他(耶穌)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兵丁是判斷生死的專家,這是他們的專業。他們在耶穌的死亡上欺騙人並不給他們帶來任何好處。他們及他們長官的見證(可15:44-45)是無可辯駁的證明耶穌確實死了。耶穌不是像某些不相信復活的人所堅持的,昏迷過去,然後在陰涼的墳墓裡醒過來。 4) 耶穌在捨命這過程中,祂確保兵丁應驗了預言。根據出12:46與民9:12,逾越節的羔羊身上不能有任何一根折斷的骨頭。耶穌就是逾越節羔羊的最完美應驗,當然不能容許祂身上任何一根骨頭被折斷。何況,詩34:20明確地預言,“又保全他一身的骨頭、連一根也不折斷”。約翰也引用了這經文,就寫道【這些事成了、為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 5) 耶穌死得比較早,以至於祂的肋旁被扎來確定祂的死亡。這不尋常的扎肋旁的動作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它也應驗了另一個預言,【經上又有一句說、『他們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約翰在此引用了亞12:10,“我必將那施恩叫人懇求的靈、澆灌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必為我悲哀、如喪獨生子、又為我愁苦、如喪長子”。 6) 神說“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證實了耶穌是道成肉身。至終應驗這預言的時候是在基督的第二次降臨。那時,悔改的以色列餘數將為他們棄絕並殺害他們的王而悲哀(參啟1:7)。 7) 有許多討論對於【血和水】的生理解釋。耶穌可能因為背負所有的罪並父離棄了祂的巨大心理的痛苦和憂慮而心臟爆破。無論如何,約翰描述了他所目擊的,【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強調耶穌毫無疑問死了。約翰的描述不是傳聞,寓言,傳說,而是一個清醒的,對真實事件的歷史記載。他敘述耶穌確實應驗了祂的死的預言,目的是【叫】他的讀者【可以信】“耶穌是基督、是 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20:31)。很清楚的,基督掌控了祂自己的死來應驗聖經的記載。
2. 基督勝過死亡的大能彰顯在祂的埋葬(19:38-42) 19:38 這些事以後、有亞利馬太人約瑟、是耶穌的門徒、只因怕猶太人、就暗暗的作門徒、他來求彼拉多,要把耶穌的身體領去.彼拉多允准、他就把耶穌的身體領去了。 19:39 又有尼哥底母、就是先前夜裡去見耶穌的、帶著沒藥、和沉香、約有一百斤前來。 19:40 他們就照猶太人殯葬的規矩、把耶穌的身體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 19:41 在耶穌釘十字架的地方、有一個園子.園子裡有一座新墳墓、是從來沒有葬過人的。 19:42 只因是猶太人的預備日、又因那墳墓近、他們就把耶穌安放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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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耶穌控制了祂自己死的過程中的每一個細節。祂不但彰顯出祂勝過死亡的神的大能,更不尋常的是祂控制了祂死後埋葬的情況。如同祂的死,祂彰顯了祂的神性,並完全應驗了聖經的預言。在賽53:9中,以賽亞寫道,彌賽亞“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羅馬人通常不許死後埋葬那些犯煽動叛逆言行的人,只是將他們的屍體作為禿鷹和野獸的食物。這是極端的侮辱。猶太人不拒絕埋葬任何人,只是罪犯必須被埋在耶路撒冷城外的另一處墳地。 2) 即使耶穌避免了與一般罪犯葬在一起,但祂怎麼能與財主同葬?祂不是出身於一個富有的家庭,祂的門徒中也沒有財主。因為耶穌“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彼前3:18)。這件事感動了一個財主(亞利馬太人約瑟)的心。約瑟出現在所有四本福音書中,但都是與耶穌埋葬的事有關。他是富有的(太27:57),也是公會中一個主要的成員(可15:43)。祂並不同意定耶穌的罪(路23:51)。約瑟是一個善良公義的人(路23:50),等候神國降臨(可15:43)。他是耶穌的門徒之一(太27:57),即使【只因怕猶太人、就暗暗的作門徒】。通常,約翰只隱約提到隱秘的門徒(約12:42-43)。然而在此處,他公開說明約瑟【求彼拉多、要把耶穌的身體領去】的勇敢行動,。約瑟在耶穌生前,因害怕影響他的地位,權力,和名聲而膽祛。但現在,他將自己置於他一向想避免的更大危險中,來求彼拉多,要把耶穌的身體領去。當時,彼拉多對猶太人領袖非常惱怒。在確定耶穌真的死了之後(可15:44-45),【彼拉多允准、他就把耶穌的身體領去了】。 3) 在得到彼拉多的准許後,約瑟【就把耶穌的身體領去了】,並趕緊在埋葬前預備祂的身體。在這件事上,約瑟得到另一位公會的成員【尼哥底母、就是先前夜裡去見耶穌的】的幫助(約3:1-21)。雖然約瑟與尼哥底母在耶穌生前暗地裡對耶穌忠心,但現在他們勇敢冒著惹怒其他公會成員的可能,埋葬了耶穌的身體。尼哥底母【帶著沒藥、和沉香、約有一百斤(約65 英磅)前來】。這些香料可以用來膏一個王,財主,或重要人物。【沒藥】(myrrh)是一種香料,與【沉香】(aloes)混合。約瑟和尼哥底母【就照猶太人殯葬的規矩、把耶穌的身體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 4) 四位福音書著者中,只有約翰這樣敘述【在耶穌釘十字架的地方、有一個園子.園子裡有一座新墳墓、是從來沒有葬過人的】。馬太記載這墳墓是約瑟自己的墳墓(太27:60)。安息日接近,所有的工都必須停止,【只因那墳墓近】實在是神的安排。【只因】當天(【是猶太人的預備日(星期五)】)幾乎過去了、【又因那墳墓近、他們就把耶穌安放在那裡】。如同當時以色列人的墳墓,約瑟的墳墓是在山邊石頭中挖了一個大洞,並用一塊大石頭擋在進口的地方(太27:60). 5) 約瑟和尼哥底母急著在安息日開始前完成他們的工作。但主必須在太陽下山前被埋葬,是有一個更加重要的原因。在太12:40中,耶穌預言,“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猶太人數算日子是將不到一天算作一天(參王上12:5,12; 帖4:16, 5:1)。耶穌必須在星期五未結束前被埋葬才可以說祂在墳墓裡三天(星期五下午六點前,星期六整天,星期天早上)。耶穌在祂的死與埋葬中主導了所有的細節,來成就神已經啟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