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13章1-17節
約翰福音13章1-17節: 講義(徐興緯弟兄)
愛的謙卑(13:1-17)
預查6/8/2020
一. 前言(11:55-57)
1. 現代社會追求愛。 從浪漫電影,流行歌曲,到廉價平裝小說,愛情成為娛樂和日常對話中的一個主要話題。 報紙專欄作家,脫口秀主持人,和互聯網網站也為失戀者提供了相關建議,成為一項大事業。 但是,儘管全世界都在談論愛,實際上很少人真正了解什麼是真正的愛。
2. 現代世界愛的版本毫不掩飾自我陶醉,以自我為中心,和毫不羞恥地操縱對方。 它僅視他人為自我滿足的一種手段。 自然而然地,自私的人之間的關係通常不會持久。 如果當前的同伴未能達到所期望的(或者他們發現某個更令人激動的人),他們就會換另一個人。 因此,人是接受者,而不是施予者。 謙卑被視為懦弱; 自私是一種美德。
3. 與那種以自我為中心的愛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聖經所教導的那種愛。它的真諦是自我犧牲(捨己)。 聖經的愛並不拆毀別人,而是設法建立他們(林前8:1)。 它不是先追求自己的利益,而是追求他人的利益和滿足(林前10:24); 它不尋求滿足自己的需求,而是尋求滿足另一個人的需求(加5:13;來6:10)。
4. 聖經對於愛有關的教導在林前13:4-8中達到了頂峰,這是有史以來對愛的最動人的描繪:
13:4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 13:5 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 13:6 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13:7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13:8 愛是永不止息.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
5. 像這樣的愛首先最最需要的是謙卑,因為只有謙卑的人才能將他人的利益置於自己的利益之上(腓2:3-4)。 因此,保羅勸告以弗所人“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弗4:2)。 耶穌教導我們,那些謙卑愛別人的人(而不是那些自我提升的人[路14:11; 18:14])將被高舉。 謙卑,而非驕傲,是真正偉大的標誌(太18:4; 20:26; 23:11),並帶來了神的祝福(詩25:9; 箴3:34; 22:4; 賽57:15; 66:2; 彼前5:5)。
6. 林前13章是對愛的至高描述,然而,主耶穌基督卻是愛的至高榜樣。 當然,祂的愛最終極的表現是在祂成為贖罪祭為罪人死,“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8)。 正如主耶穌所說:“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15:13)。 保羅提醒以弗所人:“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 神,……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5:2, 25) 。 約翰寫道:“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約壹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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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因為基督的本性“心裡柔和謙卑”(太11:29; 參西9:9, 林後10:1),祂在祂地上的事奉中表現出愛的謙卑。 這段經文中所記載的主為門徒洗腳的事,特別是這種愛的最好例證。 約翰從第13章另起新的一段,主題是“基督犧牲的死”,而主為門徒洗腳正好是一個恰當的引言。
8. 約翰在約翰福音的序言中告訴我們,將有兩種對主耶穌基督的反應。 祂的許多子民(以色列)不會接受祂,即使“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約1:11)。 在前十二章中,約翰記錄了以色列拒絕彌賽亞的悲慘故事。 但是這民族,儘管整體來說棄絕了基督,但仍有一小部分人接受了祂(約1:12)。 於是,在最後時刻,耶穌就將祂在地上的事工轉向了那“小群”(路12:32)。
9. 隨著第13章的開始,耶穌對以色列人的公開事工已經結束。 在發出最後邀請人來信祂之後,耶穌“就離開他們、隱藏了”(約12:36)。 在第13章至第17章中,耶穌將祂的焦點從對那些拒絕祂的人的公開事工,轉向對個別願意接待祂的人。 祂以實際的方式來表明祂對門徒持續的愛(約13:1–17),向他們保證天上的盼望(約14:1–3),傳福音時必有能力(約14:12),他們的需要必得滿足 (約14:13-14),並應許他們聖靈(約14:16-17; 15:26; 16:7),與神的話語中的真理(約14:26; 16:13),平安(約14:27),和喜樂(約15:11; 16:22)。 貫穿這五章經文的共同主題是基督對屬祂的人的愛。在被釘十字架的前一天晚上,當耶穌在地上的事工結束時,耶穌試圖再次向門徒們保證祂對他們的那持久的愛。
10. 耶穌替門徒洗腳的記載是祂對他們的愛的第一個表達。我們可以從四方面來研讀。 我們看到了基督的愛極其豐富,猶大邪惡拒絕了祂的愛,祂的愛的令人震驚的顯示,以及我們對祂的愛的恰當回應。
二. 基督的愛極其豐富(13:1) 13:1 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
1. 【逾越節】是一個一年一度的猶太節日,紀念神將以色列人從埃及人的奴役中解救出來。 【逾越節】這個名字源於滅命天使在擊殺所有埃及人的長子的過程中,越過在門框和門楣上塗有羊羔的血的希伯來人的房屋(出12:7, 12-13)。 而這一次的【逾越節】將是最後一個神所鑑定的逾越節。之後,將另有一個新的紀念日,所紀念的不再是實體上門上的羔羊的血,而是讓人想起“神的羔羊”的血(約1:29, 36; 啟5:6; 6:9; 7:10, 17; 14:4, 10; 15:3; 19:9; 22:1, 3)“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26:28)。 主與祂的門徒一同吃“最後的晚餐”,使祂有機會藉著逾越節的食物(羔羊的血與肉)從舊約的逾越節過渡到新約的主的聖餐(餅與杯)(林前11:23–26)。
2. 約翰響應耶穌之前所宣告的,“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約12:23);在語氣上,祂不再強調之前所說的“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約2:4; 7:6, 8; 7:30; 8:20)。主知道,祂【離世(界)歸(天)父】到時候已經來到了。 祂完全掌控了正在發生的每一件事,絕對不是周圍環境或人的邪惡計劃的受害者。
3. 儘管耶穌渴望在父的面前完全恢復自己的榮耀(參約17:5),祂卻總不動搖自己【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參約10:29)的專注。 主【愛他們到底】。 【到底】(end, 希臘文telos)不但表明在時間上到最後,也在程度上是完美完整的,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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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祂愛屬祂的人的深厚。一般來說,神愛世人(約3:16),愛迷失的罪人(太5:44-45; 多3:4),但祂愛屬自己的人是一種完美,永恆,救贖的愛;就是一種“過於人所能測度的”愛(弗3:19)。
4. 保羅在羅馬書8:35–39中表達了基督極其豐富的愛:
8:35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麼、是困苦麼、是逼迫麼、是飢餓麼、是赤身露體麼、是危險麼、是刀劍麼。 8:36 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 8:37 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 8:38 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 8:39 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 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
三. 猶大拒絕基督的愛(13:2) 13:2 喫晚飯的時候、(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裡)
1. 注意力突然從基督的愛的燦爛光芒轉移到猶大心中的邪惡黑暗。 甚至在最後的晚餐開始之前,【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裡】。 基督的愛與猶大的仇恨形成鮮明對比。 後者提供了黑色的背景,使前者顯得更加榮耀。
2. 不久後,耶穌會將謙卑地洗猶大的腳,以愛的謙卑來回應無法想像的傷害和侮辱。 祂命令門徒的祂自己做到了,“要愛你們的仇敵”(太5:44)。 但可悲的是,吸引其他門徒歸向基督的同樣愛的彰顯,猶大卻對之無動於衷。
3. 猶大的貪婪和野心很早就打開了受魔鬼影響的大門(參約12:4–6)。 儘管撒但激發了猶大對耶穌基督的背叛,猶大自己卻必須對他可惡的行為負全部責任。 他邪惡的心渴望撒旦所渴望的:耶穌的死。 撒但和猶大在這件事上完全同心:同謀殺害耶穌基督。 很快的,猶大將完全落在撒但的控制之下(13:27節),並“立刻就出去”執行他出賣神兒子的計劃(13:30節;參太26:24)。
四. 基督的愛的驚人顯示(13:3-11) 13:3 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且知道自己是從 神出來的、又要歸到 神那裡去、 13:4 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 13:5 隨後把水倒在盆裡、就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 13:6 挨到西門彼得、彼得對他說、主阿、你洗我的腳麼。 13:7 耶穌回答說、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 13:8 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 13:9 西門彼得說、主阿、不但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 13:10 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你們是乾淨的、然而不都是乾淨的。 13:11 耶穌原知道要賣他的是誰、所以說、你們不都是乾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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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約翰宣告【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中】(參3:35; 17:2; 太11:27; 28:18),並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參3:13; 5:37; 6:46, 57; 7:29; 8:18, 42; 12:49; 16:27-28; 17:8),【又要歸到神那裡去】(參6:62; 7:33; 14:12, 28; 16:5, 10, 17, 28; 17:11, 13),就重申並擴大了祂先前提到“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的說法(1節)。約翰藉著強調耶穌的崇高,更顯明了祂謙卑的深度。令人難以置信,更是難以理解的是,宇宙榮耀的創造者和掌管者將謙卑地洗門徒們骯髒的腳!這是一項最底層的奴隸才會做的事(甚至連猶太人的奴隸也不必作的事,只有外邦人的奴隸才需要作)。美國一位著名的福音學者與作者D.A. Carson曾說, “憑藉祂擁有的這種大能和地位,我們可能期望祂以立即和光采的方式擊敗魔鬼,並以不可阻擋的義怒摧毀猶大。然而,祂卻洗了門徒的腳,包括背叛者的腳”。
2. 門徒的腳走過耶路撒冷的骯髒街道到達馬可樓後,穿著涼鞋的腳自然很髒。由於那裡沒有僕人,十二個門徒中應該有一位自願去洗其他人的腳。 但是他們沒有聽進去主的勸誡 “你們中間誰為大、誰就要作你們的用人”(太23:11)。 門徒們非但沒有降卑自己,反而繼續爭論“他們中間那一個可算為大”(路22:24; 參可9:34),並且為天國中顯要的地位競爭(太20:20-24) 。 在這種情況下,他們中沒有一個人想到要行最低賤的奴隸該負的責任(當然,他們會很樂意洗主耶穌的腳)。
3. 因此,當晚餐開始時,每個人的腳仍然還未洗過,因為每個人都在等待其他人採取行動。 最後,他們看到一個震撼人的謙卑的表現,也可以說是對門徒驕傲的野心的一個明確指責。就是道成肉身的神的兒子【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隨後把水倒在盆裡、就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 那些受到指責,感到尷尬,和受管教的門徒,在局促不安而痛苦的沉默中看著主,衣著如同一個奴隸,依次跪在他們每個人面前,洗他們骯髒的腳。
4. 正如所預料的,【西門彼得】總是有話可說,就率先提出抗議。 【挨到西門彼得】,他表現出所有人的尷尬,難以置信地問:【主啊,你洗我的腳嗎】? 門徒們仍然迫切期盼天國的降臨(參使1:6),因此彼得對天國的王的這種自我降卑的舉止感到震驚。在猶太或羅馬文化中,較高地位者洗較低地位者的腳是聞所未聞的。但是彼得的衝動反映了他的無知,正如主的回答所指出的:【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意思就是, 直到基督的死,復活,和升天之後,彼得(和其餘的門徒)終於意識到,道成肉身的“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20:28)。 多年以後,彼得寫信說,
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1:18-19)
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彼前2:24)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受苦有古卷作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 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彼前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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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彼得常常突然發言,就如他曾說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太16:22)。這裡,他魯莽地假設他必須告訴主應該怎麼行,就強調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 彼得的謙虛似乎值得稱讚,但主所注重的是順服高於一切(參撒上15:22)。 主再次耐心地回答他:【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毫無關係)】。 耶穌如此回答有兩個目的。 首先,它糾正了彼得(和其餘門徒)對祂的彌賽亞的使命的誤解。 耶穌第一次降臨時,祂並不是要來作一個征服的王,而是要成為祂子民的罪的犧牲的祭物(賽53:4–6, 10–12; 弗5:2; 來9:26; 10:12); “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8)。 彼得需要接受主降卑的現實。
6. 其次,主的回答也意味著只有那些被祂洗乾淨的人才與祂有關係。聖經中常用洗禮象徵屬靈的潔淨(參民19:17-19; 詩51:2; 賽4:4; 結36:24-27; 西13:1; 使22:16; 林前6:11; 弗5:26; 提多書3:5; 來10:22)。只有那些信耶穌基督為主,並認自己的罪的人才被祂洗淨了(約15:3; 約壹1:7-9),並在永生中與祂聯合。
7. 彼得本來就是一個衝動的人,立即跳到另一極端(參太14:28, 30; 16:16, 22; 26:33, 35, 69-75),就驚呼,【主阿、不但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他可能誤會了主的意思,認為祂指的是身體上的洗。無論耶穌提供什麼,彼得都想要。耶穌繼續解釋祂對屬靈洗淨的原則的運用,就對彼得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從肉體來講,那些已經洗過澡的人每次腳髒了不需要再洗一次澡,只要把腳洗一洗,【全身就乾淨了】。同樣,一個蒙救贖的人在得救時已經完全潔淨了,就不必再全身洗一次,再次得救贖。神以祂的恩典,將基督的義給了他,使他稱義(林後5:21; 腓3:8-9),而基督替罪人贖罪的死使罪人的罪完全得以赦免(西2:13; 多2:14; 約壹1:7, 9)。但是他們仍然需要每天繼續潔淨,使他們以後犯的罪得以潔淨(腓2:12; 3:12-14)。
8. 接著,耶穌向門徒保證,【你們是乾淨的】,因為他們已經經歷過救贖的潔淨。 但並非所有門徒都是如此;其中有一個值得注意的例外。 由於主知道誰是背叛祂的人(但門徒們當時還不知道; 參約13:21-22),因此祂說:【然而不都是乾淨的】。 顯然,這個不潔淨的人就是背叛祂的猶大。耶穌的話也是對即將背叛祂的猶大的最後呼籲和警告。 但是猶大並沒有因此取消他的計劃。
9. 猶大的背叛並不出乎耶穌的意料之外。 之前,祂曾提到猶大:“我不是揀選了你們十二個門徒麼.但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 (約6:70)。 基督的死的各方面,包括猶大的背叛,都是神預先定下的計劃的一部分(徒2:23)。 但是,如前所述,這不能成為豁免猶大對其邪惡行為負責任的藉口(太26:24)。
五. 基督徒如何恰當回應基督的愛(13:12-17) 13:12 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就穿上衣服、又坐下、對他們說、我向你們所作的、你們明白麼。 13:13 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 13:14 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 13:15 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 13:16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僕人不能大於主人、差人也不能大於差他的人。 13:17 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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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耶穌洗完了他們(門徒)的腳,就穿上衣服,又坐下(斜倚在桌子旁)】,就教導他們祂要他們學習的功課。在7-11節中所描繪的神學真理(耶穌在第一次降臨地上時的謙卑,並一次徹底完成稱義的潔淨與日常成聖的潔淨),儘管非常重要,但並非主耶穌力圖傳達的主要真理。耶穌要門徒學習的主要原則是謙卑的愛的服侍的重要性。這很清楚,因為祂就【對他們說】, 【我向你們所作的、你們明白麼。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對於不斷地爭論誰為大的門徒來說,這是至關重要的一課。如果榮耀之主願意謙卑自己,扮演最低等的奴隸的角色,那麼門徒又怎能比祂少做些呢?耶穌曾經問過:“你們為什麼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遵我的話行呢?”(路6:46);在此處,祂實際上是在說,“你為什麼稱我為'主啊,主啊',卻不效法我的榜樣?”
2. 有人根據這段經文,認為洗腳與洗禮和主的晚餐(聖餐)一樣,都是教會的一項條規。 但是耶穌說:【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also should do as I did to you)】,而不是“我對你所做的事(what I did to you)”。意思不是照我所作的去作同樣的事,而是以我所作的為榜樣,學習我的謙卑。此外,根據John Carson所說,“有智慧的神學家和解經家不願將某種在聖經中只出現過一次的禮儀提升到普遍的儀式上”。 (唯一另外一次提到洗腳的是在提前5:10,與是否在教會舉行洗腳儀式無關,而是一項善舉,“洗聖徒的腳”)。
3. 將外在的洗腳行為提升為基督教中的一項條規,就低估了耶穌所教導的重要功課。洗腳是主耶穌的謙卑的一個榜樣,而不是唯一的榜樣。 祂在乎的是內心的態度,而不是外在的禮儀。沒有前者, 後者就沒有任何意義。
4. 不願意效法耶穌謙卑的榜樣就是驕傲地提升自己在祂之上,因為【僕人不能大於主人、差人也不能大於差他的人】(參約15:20; 太10:24; 路6:40; 22:27中的類似說法)。 如果主人作了一件事,任何僕人都不敢將主人所作的事認為不如他所作的事。
5. 主耶穌的結論是,【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這結論證實了聖經的真理:祝福來自順服。 詩篇一開始(1:1-3)就強調了這個真理:
1:1 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 1:2 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 1:3 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凡他所作的、盡都順利。
6. 詩篇119:1宣告,“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參詩128:1)。 所羅門在箴16:20中宣稱,“謹守訓言的、必得好處.倚靠耶和華的、便為有福”。 耶穌也宣告說,“聽了 神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親、我的弟兄了”(路8:21)。後來,祂又在路加福音中斷言,“聽 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路11:28)。
7. 這段經文顯示了一個重要的方法,就是信徒若效法神兒子的榜樣,就可以順服祂並蒙祂的福。 約翰在壹書寫道:“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約壹2:6)。以愛的謙卑服侍眾人就是效法耶穌基督(參腓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