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章12-30節
約翰福音8章12-30節: 講義(徐興緯弟兄)
耶穌是世界的光(8:12-30)
預查2/10/2020
一. 耶穌是世界的光(8:12-21) 8:12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8:13 法利賽人對他說、你是為自己作見證.你的見證不真。 8:14 耶穌說、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因我知道我從那裡來、往那裡去.你們卻不知道我從那裡來、往那裡去。 8:15 你們是以外貌〔原文作憑肉身〕判斷人.我卻不判斷人。 8:16 就是判斷人、我的判斷也是真的.因為不是我獨自在這裡、還有差我來的父與我同在。 8:17 你們的律法上也記著說、兩個人的見證是真的。 8:18 我是為自己作見證、還有差我來的父、也是為我作見證。 8:19 他們就問他說、你的父在那裡。耶穌回答說、你們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我的父.若是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 8:20 這些話是耶穌在殿裡的庫房、教訓人時所說的.也沒有人拿他、因為他的時候還沒有到。 8:21 耶穌又對他們說、我要去了、你們要找我、並且你們要死在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
1. 世界的光
1) 我們活在一個黑暗的世界裡。這是一個被罪的黑影所籠罩的世界。在絕望中,我們周圍失喪的人瘋狂地尋找真理,卻沒有途徑去找到。由於他們的屬靈瞎眼,他們更加落入罪的黑暗中,發現自己深深陷入不道德,拜偶像,和所有“那暗昧無益的事”(弗5:11)的網羅中。
2) 聖經將罪人形容為“ 那等人捨棄正直的路、行走黑暗的”(箴2:13)。結果,“惡人的道、好像幽暗.自己不知因甚麼跌倒”(箴4:19)。然而,那些愚笨地“以暗為光、以光為暗”的(賽5:20)是沒有藉口的,“因為他們雖然知道 神、卻不當作 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羅1:21)。“他們心地昏昧、與 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裡剛硬”(弗4:18)。由於他們的無知,“愚昧人在黑暗裡行”(傳2:14),並且“那在黑暗裡行走的、不知道往何處去”(約12:35)。
3) 耶穌基督來了,成為“光照在黑暗裡”(1:5),進入這被罪所黑暗的世界;“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1:9)。當祂還是一個嬰孩時,西門稱祂為“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你民以色列的榮耀”(路2:32),馬太記載祂在加利利的傳道為“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西布倫地、拿弗他利地、就是沿海的路、約但河外、外邦人的加利利地。那坐在黑暗裡的百姓、看見了大光、坐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發現照著他們。』”(太4:14-16)。正如耶穌基督所宣告的,“我是世界的光”(8:12; 3:19-21; 9:5; 12:35-36, 46)。
約翰福音 8:12-30 Page 2
4) 人以為坐在黑暗中無助的罪人會來就光。然而,有一個似非而是的事實,就是罪人鍾愛誘惑他們的黑暗,並鍾愛導致他們在屬靈上和永遠死的罪。在3:19,耶穌解釋,“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5) 但那些藉著悔改,來信耶穌基督的人“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 神.……又因信我(耶穌)、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徒26:18)。他們被“救了……脫離黑暗的權勢、……遷到他愛子的國裡”(西1:13),成為“光明之子、…白晝之子”,不再是“屬黑夜的、…屬幽暗的”(帖前5:5)。因為神“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彼前2:9),那些“從前…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弗5:8)。
6) 在7:37-38中,耶穌呈現自己是活水的泉源。在此處,耶穌再次做出另一個令人驚奇的有關自己的宣稱:“我是世界的光”(8:12)。如同前面,祂的話語引起嚴重的對抗,特別是從猶太人宗教領袖來的。
7) 我們可以將8:12-21分成五個議題來討論:爭辯的場所,主的斷言,領袖們的控訴,主對這控訴的回答,和祂即將審判他們的宣告。
2. 爭辯的場所(8:20) 8:20 這些話是耶穌在殿裡的庫房、教訓人時所說的.也沒有人拿他、因為他的時候還沒有到。
1) 主與宗教領袖爭議的場所是【殿裡的庫房】(treasury)。 這裡所指的不是一個建築物,而是13個喇叭形的容器或奉獻箱,位於聖殿的婦女院(最外面的第二院)。 它之所以被命名為婦女院是因為通常它是允許婦女可以進入的聖殿區域的最裡面。每個奉獻箱都標明了將如何使用這些金錢(用於聖殿稅和各種祭物)。 耶穌後來在此地點觀看到一個窮寡婦,奉獻了自己僅有的兩個小錢(可12:41-44; 路21:1-4)。
2) 由於婦女院是一個繁忙的公共場所,因此耶穌在這裡【教訓人】是最理想的。 公會(Sanhedrin)正在附近的一個大廳開會,可以隱約聽到主的聲音,但【沒有人拿他、因為他的時候還沒有到】。 耶穌一直服在父的主權控制,和神的時間表之下,因此,他的仇敵無法在神所特定的時候之前傷害他。
3. 主的斷言(8:12) 8:12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1) 【又】(again)這個字似乎將這段經文與7:37–52(“活水的江河”),而不是7:53–8:11(“行淫的婦人”)連接在一起。更重要的,這是約翰福音中七個【我是】中的第二個。七個【我是】啟示了基督有神的本性和祂身為救主的工作的不同方面。約翰已經用【光】的比喻來形容彌賽亞(1:4, 8–9; 參考啟21:23),並且【光】是舊約中常用來影射耶穌的(參考出13:21-22; 14:19-20; 尼9:12, 19; 詩27:1; 36:9; 43:3; 44:3; 104:2; 119:105, 130; 箴6:23; 賽60:19–20; 結1:4, 13, 26-28; 彌7:8; 哈3:3–4; 亞14:5b-7)。
約翰福音 8:12-30 Page 3
2) 耶穌宣稱自己是【世界之光】,顯然是宣稱自己是神(參詩27:1; 賽60:19; 約壹1:5),是以色列的彌賽亞,是神所差遣為“外邦人的光” (賽42:6; 參賽49:6; 瑪4:2)。
3) 耶穌基督獨自將救贖之光帶入了一個被罪惡詛咒的世界。 在虛假的黑暗中,他是真理的光。 在無知的黑暗中,他是智慧的光。 在罪惡的黑暗中,他是聖潔的光。 在悲傷的黑暗中,他是喜樂的光。 在死亡的黑暗中,他是生命的光。
4) 光的比喻,就像耶穌較早使用活水的比喻(7:37-39)一樣,都是特別與住棚節有關。在住棚節期間,每天的潑水儀式如同每晚的燈火儀式一樣進行。在耶穌所說的婦女院裡,點亮的四支巨大的燭台,像探照燈一樣將光射入夜空。它們的光是如此耀眼,以至於一個古老的猶太人傳說宣稱:“耶路撒冷沒有一個庭院不反射它們的光”。它們提醒了神在曠野帶領以色列的火柱(出13:21-22)。以色列人,甚至是最尊嚴的領袖,手中握著熾烈的火炬,通宵地在燭台周圍熱舞,並唱讚美詩。正是在那個儀式的背景下,耶穌驚人地宣布祂是世界的真光。
5) 但是與臨時的和一般的燭台不同,耶穌是永遠不會熄滅的光,也是人跟從的光。正如以色列在曠野跟隨火柱(出40:36-38),耶穌也呼召人們【跟從】祂(約1:43; 10:4, 27; 12:26; 21:19, 22; 太4:19; 8:22; 9:9; 10:38; 16:24; 19:21)。耶穌應許,【跟從】祂的人,【就不在】罪惡,世界,和撒旦的【黑暗裡走】,而是【必要得著】能產生屬靈【生命的光】(參1:4; 詩27:1, 36:9;賽49:6; 徒13:47; 林後4:4-6; 弗5:14; 約壹1:7)。信徒在耶穌的光照下,在黑暗的世界中反映出祂的光(太5:14; 弗5:8; 腓2:15; 帖前5:5);他們在祂燦爛的火焰中點燃了火把,向世人展示了祂的光芒。
6) 人們通常用跟隨者(followers)來指跟隨耶穌的人群(例如6:2; 太4:25; 8:1; 12:15;可2:15; 3:7; 路7:9; 9:11)。但是【跟從】者更具體地指跟隨祂的真正的門徒(例如:1:43; 10:4, 27; 12:26; 太4:20, 22; 9:9; 10:38; 16:24; 19:27; 可9:38)。從上下文看,它具有完全服從耶穌為主的意思。神不接受一個半心半意的基督跟隨者,就是接受祂為“救主”,但不跟隨祂為“主”的人。到耶穌那裡來的人必須按照祂的條件,不然,他就根本沒有跟隨祂。這是耶穌在太8:18-22中所說明的真理。
8:18 耶穌見許多人圍著他、就吩咐渡到那邊去。 8:19 有一個文士來、對他說、夫子、你無論往那裡去、我要跟從你。 8:20 耶穌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 8:21 又有一個門徒對耶穌說、主阿、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 8:22 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罷。
7) 耶穌與有一個官的對話是這一原則的一個更好的例證;這位官問祂說:
“良善的夫子,我該作甚麼事纔可以承受永生?” 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 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他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當耶穌聽見了,就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但是當他聽見這話,就甚憂
約翰福音 8:12-30 Page 4
愁,因為他非常富有。耶穌看著他說:“有錢財的人進 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駱駝穿過鍼的眼、比財主進 神的國、還容易呢”。聽到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 神卻能” 。(路18:18–27)
8) 按照現代福音派原則,耶穌如此行是一個令人震驚的矛盾。耶穌實際上拒絕了一個渴望來得永生的人。但是主並不希望人用人為的方法使救贖變得容易,而是要人真正得救。祂想要他們的絕對忠心,順服和委身。在路9:23-24中,祂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
9) 【跟隨】基督並不是一個重擔。就如在光明中行走,總比在黑暗中絆倒要容易得多(參耶13:16)。
4. 領袖們的控訴(8:13) 8:13 法利賽人對他說、你是為自己作見證.你的見證不真。
1) 不出所料,【法利賽人】對耶穌的宣告反應消極。 他們嘲諷主在5:31中的話語(“我若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就不真”),就【對他說,你是為自己作見證;你的見證不真】。根據舊約律法,法律事務中的每個事實都必須由一位以上證人的證詞來確定(民35:30; 申17:6; 19:15; 參 太18:16; 林後13:1; 提前5:19; 來10:28)。 以一貫的作風,法利賽人拒絕考慮耶穌所說的可能性。 反而,他們用律法,將耶穌的見證駁回。
2) 實際上,還有其他人可以證明耶穌的見證是真實的(例如,施洗約翰[1:7-8, 19-27, 34, 36; 3:26; 5:33], 十二門徒[1:49; 6:69; 太14:33; 16:16],撒瑪利亞婦人[4:39],馬大[11:27],見證祂使拉撒路復活[12:17]的人 ,耶穌所行的事[5:36; 10:25],聖經[5:39],以及最重要的是父神)。 因此,耶穌在這裡和5:31中的陳述沒有矛盾。 法利賽人稱【耶穌是為自己作見證】是不正確的,祂不是唯一可以證實其見證的證人。
3) 法利賽人帶著懷疑的反應說明了不信是多麼使人遲鈍。 無論證據如何令人信服,他們還是永遠不會相信。 耶穌行了人類歷史上無與倫比的奇蹟(15:24)。 然而,“他雖然在他們面前行了許多神蹟、他們還是不信他”(12:37; 參太11:20-24)。 但是,對於那些誠心尋求耶穌所應許的真理的人,“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 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7:17)。
5. 主對這控訴的回答(8:14-19) 8:14 耶穌說、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因我知道我從那裡來、往那裡去.你們卻不知道我從那裡來、往那裡去。 8:15 你們是以外貌〔原文作憑肉身〕判斷人.我卻不判斷人。 8:16 就是判斷人、我的判斷也是真的.因為不是我獨自在這裡、還有差我來的父與我同在。 8:17 你們的律法上也記著說、兩個人的見證是真的。 8:18 我是為自己作見證、還有差我來的父、也是為我作見證。
約翰福音 8:12-30 Page 5
8:19 他們就問他說、你的父在那裡。耶穌回答說、你們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我的父.若是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
1) 回答法利賽人的單一見證人的問題,【耶穌說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很明顯的,一個人的見證,即使沒有得到其他人的證實,可以是真的。需要兩、三個證人是法院用來確定真相的一種方法。耶穌說的是完全完美的真理,因為祂是神,而“神是真實的”(羅3:4; 多1:2; 來6:18)。儘管如此,祂還是向對手提供了三項證據,以證明自己的自我見證是真的。每項證據都與祂的神性有關,令他們感到震驚。
2) 首先,耶穌藉著提及祂的神性的【從哪裡來】(來源)和【往哪裡去】(天命)來支持祂的主張,而法利賽人對此兩者一無所知。因此,祂有資格為自己作證,而他們卻不然。祂對他們說:【因我知道我從那裡來,往那裡去,你們卻不知道我從那裡來,往那裡去】。主一直都意識到祂屬天的來源和天命。在16:28中他說:“我從父出來、到了世界.我又離開世界、往父那裡去”(參3:11-13; 5:36-37; 6:38; 7:28-29, 33; 8:42; 10:36; 13:3; 14:28; 16:5; 17:5, 8, 13, 18)。祂的自知和神性的無所不知(參2:25; 16:30; 21:17)完全證實了祂的見證。
3) 另一方面,他的對手則沒有這種知識。他們既【不知道祂從哪裡來】,也不知道祂要【往哪裡去】。像眾人一樣(7:27),他們以為自己知道,但是卻大錯特錯。實際上,他們連祂在地上的出生地也不知道(7:41–42, 52),更不用說祂從天上的來源了。
4) 耶穌進一步暴露了他們的無知,對他們說:【你們是以外貌判斷人】;如同這個墮落的世界上的罪人根據地上的標準。他們不僅對祂從天上來的來源一無所知,甚至他們以為知道的對祂的認識都是錯誤的。因此,他們對祂的判斷是有限的,膚淺的,和錯誤的。他們驕傲,自大和自以為義,沒有聽從耶穌先前的警告,“不可按外貌斷定是非,總要按公平斷定是非”(7:24)。就像保羅在林前1:21中所描述的異教徒一樣,他們“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神”。對猶太人來說,耶穌是“絆腳石”(林前1:3; 參2:14)。他們與使徒保羅相反。保羅曾寫信給同一批哥林多人:“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認人了.雖然憑著外貌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他了”(林後5:16)。因為信徒具有屬靈的認識,所以我們將基督視為真正的基督。
5) 有兩種方式可以來理解耶穌所說的,【我卻不判斷人】。祂可能是說祂沒有像法利賽人那樣(從表面上)根據肉體來判斷。祂也可能是說祂還沒有審判任何人,“因為 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3:17; 參12:47; 路9:56)。然而,將來耶穌會審判:因為“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5:22; 參5:27; 9:39; 太16:27; 25:31-46; 徒10:42; 17:31; 羅2:16; 提後4:1)。
6) 對耶穌的見證的可信度的第二種支持是基於祂與天父共享的神性。耶和華繼續說:【就是判斷人、我的判斷也是真的.因為不是我獨自在這裡、還有差我來的父與我同在】。耶穌堅持祂是與父一同的審判者,等同聲稱祂與神根本是同等的。在5:17中,祂提出了類似主的宣稱:“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猶太人被激怒了,就“越發想要殺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 神為他的
約翰福音 8:12-30 Page 6
父、將自己和 神當作平等”(5:18)。耶穌的見證是真實的,因為祂與那位真實的,活著的神具有相同的本性(10:30)。
7) 耶穌為了辯駁法利賽人說祂是祂自己唯一的證人的錯誤指控(8:13),就舉出第三個證明祂的自我見證是真實的。在【他們】所引用並對他們有約束力的【律法上也記著說,兩個人的見證是真的】(申17:6; 19:15)。為了加強祂那使敵人憤怒的宣稱,主提供了這兩個見證人,就說:【我是為自己作見證、還有差我來的父、也是為我作見證】。在完全的協和中,父與子見證了耶穌所宣稱的真理(8:29)。
8) 可以預見的是,即使這樣仍然不能使法利賽人滿意。【他們】以屬世的方式思考,【就問他說、你的父在那裡】?他們可能要眼見約瑟來證明實際上耶穌的父親是一個人;當時約瑟可能已經死了。從8:41來看,他們可能打算污辱祂為私生子。無論如何,他們棄絕了祂。耶穌的回答是簡單而一刀致命的:【你們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我的父.若是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他們所思想的,看來他們確實不認識父。耶穌在太11:27中說:“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不容置疑的,那些棄絕子的證明他們不認識永恆的父(參1:18; 14:6–9)。儘管法利賽人以認識父為榮,但他們卻因自己的心硬而瞎眼,對屬靈現實一無所知(太15:14; 23:16, 24)。
6. 祂即將審判他們的宣告(8:21) 8:21 耶穌又對他們說、我要去了、你們要找我、並且你們要死在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 1) 耶穌在7:33–34中警告了眾人:“我還有不多的時候和你們同在、以後就回到差我來的那裡去。你們要找我、卻找不著.我所在的地方你們不能到”。祂在這裡再次說,【我要去了】(指祂即將死,復活,和升天到父那裡去)。但是這一次,主加了警告,就是棄絕祂的人【要死在罪中】,祂【所去的地方】就是在天上與父同在,而法利賽人【不能到】。耶穌將以更強硬的語氣重複該警告(第24節)。祂將重複這引人深省的真理,就是那些棄絕基督的人將遭受罪的後果;與神永遠分離。拒絕世界之光,他們注定要陷入地獄永恆的黑暗中(太8:12; 22:13; 25:30)。
二. 若不信基督必死在罪中(8:22-30) 8:22 猶太人說、他說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難道他要自盡麼。 8:23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從下頭來的、我是從上頭來的.你們是屬這世界的、我不是屬這世界的。 8:24 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 8:25 他們就問他說、你是誰。耶穌對他們說、就是我從起初所告訴你們的。 8:26 我有許多事講論你們、判斷你們、但那差我來的是真的.我在他那裡所聽見的、我就傳給世人。 8:27 他們不明白耶穌是指著父說的。 8:28 所以耶穌說、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基督、並且知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作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
約翰福音 8:12-30 Page 7
8:29 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他沒有撇下我獨自在這裡、因為我常作他所喜悅的事。 8:30 耶穌說這話的時候、就有許多人信他。
1. 前言
1) 在一個墮落的世界中,人的一生充滿了錯失的機會和個人的遺憾,就是錯誤,犯罪的選擇所帶來的痛苦甚至是毀滅性的後果。最初錯過的機會來自伊甸園。亞當(和夏娃)吃了神禁止的果子,違背神的命令。亞當的罪使他(乃至整個人類)喪失了繼續與神不斷相交的特權(創3:6-8)。結果,“ 耶和華 神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創3:23-24)。
2) 摩西和亞倫也經歷了選擇罪惡的痛苦後果。他們在米利巴的不信,使他們失去機會進入應許之地(民20:7-12)。
3) 所羅門也面臨著錯誤的選擇所帶來的後果。儘管他是以色列最有智慧,最富有的王,但他卻喪失了享受神所賜予他的豐盛祝福的機會,因為“所羅門年老的時候、他的妃嬪誘惑他的心、去隨從別神、不效法他父親大衛、誠誠實實的順服耶和華他的 神”(王上11:4)。結果,對所羅門而言,他的生活只不過是“虛空”(傳1:2)。
4) 賣主的猶大有一個極好的機會,成為耶穌的十二個門徒之一。然而,他為了三十塊錢(太26:15)放棄了這福分,出賣了耶穌(26:47-50)。猶大從未因自己可怕的背叛而悔改,以致他的靈魂永遠滅亡(徒1:25; 參太26:24)。
5) 猶大是最臭名昭著的例子。他見過耶穌的作為,聽過祂的話語,觀察過祂無罪的生活,卻棄絕了祂。但是他不是唯一的一個。在這段經文中記錄的對話發生時,所有以色列人都充分知道耶穌的傳道。在之前的三年中,祂行了無數神蹟。祂醫治了許多人的疾病,奇蹟般地餵養了成千上萬的人,權威性趕鬼,並立即平息了加利利海的洶湧風暴, 並行走在水上。那些奇妙而空前的奇蹟(15:24; 參 9:32; 太9:33; 可2:12)清楚地表明耶穌是神的兒子(10:25; 參 10:38; 3:2; 5:36; 7:31; 14:11; 徒2:22),主的驚人的宣告(4:25–26; 5:18)和深刻的教導(參太7:28–29; 13:54; 路4:32; 19:48; 約7:46)也是如此。
6) 根據排山倒海的證據,不信耶穌是罪不得赦免的。那些聽到福音而拒絕福音的人將受到永遠的刑罰;不能責怪別人,只有責怪自己。 (應該指出的是,即使是那些未曾聽過福音的人,仍然會因拒絕接受他們所得到的真理而受到責備。這真理包括神藉著創造的秩序[羅1:18–21]和良心[羅2:14–15]所啟示神的存在和特性的各方面)。因此,所有拒絕耶穌基督的人對選擇死在自己的罪中都有責任(3:19)。
7) 這段經文顯示了四種導致人悲劇性和永恆的死亡的方式:自以為義,屬世界的,不信的,或故意忽視。
2. 自以為義(8:22) 8:22 猶太人說、他說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難道他要自盡麼。
1) 在8:21中,耶穌警告自以為義的宗教領袖,他們不信祂等於是他們將死在自己的罪裡。他們的罪沒有被饒恕,沒有得救贖,也沒有準備好見神,因此累積了一生的罪惡,將導致永遠的刑罰。主耶穌重複了祂先前對眾人所說的話(7:33-
約翰福音 8:12-30 Page 8
34),說祂要去的地方是那些拒絕信他的人永遠不會去的。針對祂之前的聲明,祂的敵人心裡猜祂可能打算離開以色列前往“希利尼中的猶太人那裡去” (7:35),就是住在國外的猶太人。然而,他們在此處卻公開提出了一個惡毒的提議。
2) 面對耶穌在8:21中的驚人宣告“我要去了“,【猶太人】(特別是當時的領袖們)竟然對耶穌嚴肅的警告以狠毒的笑話來回應 :【難道他要自盡麼】?很諷刺的,那些密謀殺死祂的人竟然問祂是否打算自殺。他們明白當耶穌說,【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祂所指的是祂的死。猶太人厭惡自殺,並認為那些自殺的人將去到地獄最黑暗的角落。第一世紀的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Josephus)反映了這一傳統觀念,寫道:“那些用自己的手瘋狂地傷害自己的人的靈魂,將被地獄最黑暗的地方所接受”。由於猶太人以為自己會去天堂,所以就嘲笑耶穌一定是在說祂要【自盡】,會下地獄,就是他們絕對不會去的地方。
3) 他們對自己的自以為義充滿信心,不僅對耶穌的話充耳不聞,而且還嘲諷,褻瀆耶穌的話的意思。的確,耶穌雖然不會自殺,但將會自願捨去自己的生命。在約10:17-18中,祂說:“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參6:51; 太20:28)。但是祂不會死於自己的手,而是死在那些現在嘲笑祂的人的手裡(徒2:23)。事實上蒙祂所指那個祂將會去,而他們無法跟隨的地方,不是地獄,而是天堂。
4) 自以為義是一個致命的自欺欺人的作法,與真正的得救完全相反。耶穌時代的猶太教是一個以人的成就而得救的複雜律法體系。人蒙救贖的希望建立於行善事,遵守儀式和禮節,最重要的是遵守律法(至少在外表上)。正如使徒保羅所寫:“因為不知道 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 神的義了”(羅10:3)。可悲的是,他們無法理解長大後成為一個熱心的法利賽人(徒23:6; 加1:13-14)的保羅,後來卻明白“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稱義”(羅3:20),因為只要有一次違背了某一處的律法,就是犯了罪(雅2:10)。
3. 屬世界的(8:23) 8:23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從下頭來的、我是從上頭來的.你們是屬這世界的、我不是屬這世界的。
1) 耶穌否認猶太人嘲笑祂要自殺,因而定論祂將去地獄(參彼前2:23)。反而,祂詳細說明了在8:21中祂所作出的警告,說他們將死在自己的罪中,而不能去祂要去的地方(天堂)。主耶穌指出,他們的起源,就如他們的命運,與祂的完全不同。他們來自與祂完全不同的領域。他們是【從下面來的】;也就是說,他們是【屬這世界的】。
2) 世界(Kosmos)是一個重要的新約名詞。在此處,它指的是與神國度相對立,看不見的邪惡屬靈體系,包括“各樣攔阻人認識 神的那些自高之事”(林後10:5),被撒但所控制(約12: 31; 14:30; 16:11; 1約壹5:19)。世界不認識耶穌(1:10)或信徒的真實身份(約壹3:1)。世界也不認識耶穌所差來的聖靈(14:17)。那些被世界吞噬的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約3:19)。結果,他們對屬靈的真理完全視而不見(林後4:4; 參太3:11; 約
約翰福音 8:12-30 Page 9
12:39-40; 羅8:5;林前2:14),因耶穌針對他們的罪(約7:7; 15:18),就仇恨耶穌(和祂的跟隨者; 約翰15:18-19; 17:14;約壹3:13)。因為世界恨神,所以他們就因祂兒子的死而歡喜(16:20; 參太21:37-39)。
3) 與祂的對手形成強烈的對比,耶穌是【從上頭來的】,因此【不是屬這世界】體系。正如在關於8:14的討論中所指出的,主總是意識到祂是從天上來的(3:11-13; 5:36-37; 6:33, 38, 50-51, 58; 7:28–29, 33; 8:42; 10:36; 13:3; 14:28; 16:5, 28; 17:5, 8, 13, 18; 18:36;參林前15:47; 弗4:10)。
4. 不信(8:24) 8:24 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
1) 耶穌在講論了“自以為義”和“屬這世界”的重要議題之後,祂認為最終的問題是“不信”。耶穌重複了8:21的警告,宣告那些拒絕祂的人【死在】自己的【罪中】,因為他們拒絕信【我是基督】。在英文版本(NASB)中【我是基督】被翻成 “that I am He”,主等於直接宣稱祂的完全神性。當摩西問耶和華祂的名字時,耶和華回答說:“我是自有永有的(I AM THAT I AM)”(出3:14)。與許多現代的異端(例如耶和華見證人)不同,耶穌時代的猶太人完全理解祂是在自稱是神。事實上,當他們聽到祂用這個名字時,大感震驚(參8:28, 58),因此認為祂褻瀆了神,企圖用石頭打死祂(8:59)。
2) 毫無疑問,主自己說,那些不接受祂的人不能得救,反而會【死在罪中】。一個人要成為基督徒,他必須相信聖經中所有關於耶穌的啟示:祂是永恆的三位一體的神的第二位,祂是穿越時空的道成肉身,祂為處女所生,過著無罪的生活,祂在十字架上的死是唯一足夠拯救所有相信祂的罪人,祂的替代的贖罪祭,祂死裡復活,又升上高天到父那裡去,祂現在為自己蒙救贖的子民求情,並且祂將有一天榮耀歸來。拒絕接受這些關於耶穌的真理,就是“心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林後11:3),敬拜“另一個耶穌”(林後11:4),並受到神的咒詛(加1:8-9),最後聽到主說:“我從來不認識你;你們這寫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3)。
5. 故意忽視(8:25-30) 8:25 他們就問他說、你是誰。耶穌對他們說、就是我從起初所告訴你們的。 8:26 我有許多事講論你們、判斷你們、但那差我來的是真的.我在他那裡所聽見的、我就傳給世人。 8:27 他們不明白耶穌是指著父說的。 8:28 所以耶穌說、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基督、並且知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作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 8:29 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他沒有撇下我獨自在這裡、因為我常作他所喜悅的事。 8:30 耶穌說這話的時候、就有許多人信他。
1) 在耶穌行了許多神蹟,以及祂已經一再地宣稱之後,猶太人竟然令人難以置信地問耶穌,【你是誰】?事實上,他們的這個問題可能帶著諷刺,意思就是:“你是誰,竟然告訴我們將死在罪中”?但是無論如何,這個詢問反映了他們的固執,故意的忽視(參太15:14; 23:16–26)。排山倒海的證據使人清楚地知道耶
約翰福音 8:12-30 Page 10
穌是誰,因此祂只是回答說,祂就是【從】在地上的傳道的【起初】所【告訴他們的】那一位。祂對這些硬著心不信,故意忽視的人無話可說。
2) 然而,耶穌確實有【很多事】要【講論】他們,並【判斷】他們。他們已經得到足夠多的啟示,以至於足夠追究他們該負的責任。他們的無知是不可原諒的。祂對他們的審判將與父的旨意完全一致,因為祂是父【差祂來的】,而耶穌只說祂【在父那裡所聽到的】話,【就傳給世人】(參8:28, 40; 3:32, 34; 5:30; 7:16; 8:16; 15:15; 17:8)。
3) 難以置信的是,儘管耶穌對他們講的話如此清晰,【他們】仍然【不明白耶穌是指著父說的】。這就是他們故意不相信。他們沒有耳朵可以聽。
4) 然而,有一天,祂所宣稱的真理將被證實,是不可否認的。因此耶穌說:當【你們舉起人子以後】(指祂的釘十字架,並暗指祂的復活; 參3:14; 12:32-33),你們就【必知道我是基督,並且知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作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參3:34; 5:19, 30; 6:38)。基督的死與復活證明了先知和使徒對有關耶穌的一切的宣稱,並且消除了任何對祂的神性的懷疑。這項偉大而榮耀的事工證明,確實【我(耶穌)說這些話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確實【父與我(耶穌)同在,祂沒有撇下我(耶穌)獨自在這裡】。而且祂總是做使父【喜悅的事】。
5) 一些曾經棄絕耶穌的猶太人後來會意識到他們對祂的認識是大錯特錯的。僅在五旬節那天,大約有3000名猶太人會來接受祂為彌賽亞(徒2:36-37, 41, 47)。即使在這個場合,在主耶穌被釘十字架之前六個月,祂的話語也是如此強有力,以至於當【耶穌說這話的時侯】,至少在外表上,【就有許多人信祂】。但是,儘管有證據,大多數人還是拒絕信祂,反而選擇堅持自以為義,屬世界,不信,和故意忽視。結果,他們定了自己的罪,最終死在自己罪中,看不到天堂,卻遭受到永恆的烈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