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見證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1/11/01/jhn-day13/
【經文】約翰福音5章31~47節
耶穌要為自己作見證很不容易,在當時的背景之下,沒有人可以為自己做見證,因為聖經上說至少要有兩三個見證人,這個見證才有可信度(參申十七6)。
耶穌至少有四大方面的見證人,第一個是施洗約翰的見證(參33節),施洗約翰在這段時間,一直向眾人傳揚,耶穌基督就是上帝所差派來的。第二個見證,就是耶穌所行的神蹟(參36節),一路上耶穌行神蹟醫治了許多人,若不是上帝所差派來的,不可能行這麼多神蹟。第三個見證,就是天父自己為祂做見證(參37節),耶穌提到天父把許多事情交代給祂來完成,所以天父親自為祂做見證。最後一個見證是聖經親自為耶穌做見證(參39節),當然那個時候還沒有新約聖經,所以耶穌是指著舊約說的,舊約聖經一直暗示著,上帝所差派的那一位就要來,即使這四大見證不停地對猶太人說話,猶太人心裡還是不信耶穌是上帝所差派來的。
這段經文真的給我們很多提醒,當我們自以為對聖經越來越熟悉,也擁有一些屬靈經驗的時候,慢慢會形成一套自我的定見,將神套入了我們所定的模式中,認為神就是這樣行事。事實上,神的寬廣遠遠超過我們的經驗,有屬靈的經歷固然很好,但我們所定的屬靈模式有時候反而阻礙我們認識基督;埋首在聖經研究裡固然很好,但不能因此忽略了到神那裏去得著生命。
不管我們對神的經驗有多豐富,或對聖經有多熟悉,都只能說,我們是這麼的有限,而神卻是那麼的寬廣。我們應該謙卑下來,永遠帶著一顆受教的心,領受神所賜下的話語。
【回應】
主啊!
求祢幫助我竭力追求認識祢、經歷祢。
當我越多經歷祢,
我就能夠越多為祢作見證,
並且能因此而謙卑。
【禱讀】
約翰福音5章39~40節
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
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