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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聖的事奉

現在我為你們受苦,倒覺歡樂;並且為基督的身體,就是為教會,要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西一24)

主的工人要作神聖的中間人,與主和祂的救贖認同,以至主能不斷地透過他創造新生命。不是工人自己的人格影響另一個人,乃是基督的真正同在,透過工人的生命流露出來。我們按新約的記載傳揚主耶穌,並祂受苦的歷史事實,我們的話就變成神聖;神就使用這些話,因著祂救贖的計劃,在聽者身上創造新生,否則,這些人就不能成為新造的人。若我們傳的是救贖在人生命中的效用,而不是傳揚有關主耶穌自己的啟示,那末在聽者身上成就的就不是新生命,只是精美的屬靈教化而已。神的靈也不能為此作見證,因為這是屬於另一領域的事。我們必須留意自己活在與神同心同工中,以至在我們傳祂的真理時,祂能夠在人心靈中,成就只有祂才能夠成就的事。「多可愛的個性!」「這人真了不起!」「多超越的卓見!」神的福音在這些之上有甚麼出路?福音無法通過,因為這只能吸引人歸我,而不能吸引人歸祂。人若以人格吸引人,人注目的就是他的人格;若他與主的品格合一,他的吸引力就在於主耶穌的能力。信徒的危機是在於榮耀人,耶穌卻說我們要「舉起」的是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