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的權威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四8)
我們必須讓人有機會行神的真理,這責任是個人的,別人無法代行。他必須蓄意去行,但福音的信息也該引導他的行動。不肯行動叫人癱瘓,使人依然故我;一有行動,就不同了。多少被神的靈感動的人,都因不肯行動而受阻擋。行動的那一刻,我就活了;其餘的時候,我不過是存在的個體。我真正活著的時刻,就是我以整個意志投入行動的一刻。
不要讓神放在你心裡的某一真理成為過去,無所行動。不單是肉身的行動,更是意志上的。不管用筆墨或用血,要把它記錄下來。最柔弱的信徒若與耶穌基督相交,在他行動的那一刻,就得著釋放,神的大能就屬於他了。我們明白神的真理,承認自己的錯,又重蹈覆轍;以後又再達到真理,但不久又故態復萌;這情況要到我們學會不應回頭,才停止下來。對救主的話要全無保留地接納,與祂來一次交易。祂說「來」,就是交易的意思。「到我這裡來。」我們往往非到最後也不肯「來」。其實過來人就知道,一「來」,神超然的生命就立刻進到他裡面。世界、肉體、魔鬼對他的控制就立刻癱瘓,不是因為你的行動,而是因你的行動把你連接到神救贖的大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