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簡介/約翰福音1章1-18節
約翰福音簡介: 講義(張肇榮傳道),約翰1章1-18節: 講義(張肇榮傳道)
約翰福音簡介
【何謂約翰福音?作者是誰?(約廿一20,24)】
①約翰福音是新約四福音書的末卷(太,可,路,約),其主要的內容,系記載施浸約翰的見證,耶穌所行的各樣神蹟,潔淨聖殿,講論重生,個人談道,生命之糧,赦免淫婦,世界之光,羊圈的比喻,主是好牧人,以及騎驢進城,末了的講論,洗門徒腳,預言被賣,安慰門徒,道路真理,真葡萄樹,效法主愛,分離禱告,彼得不認主,主被釘十字架,與復活後的顯現等事,總觀全書,大部分是記述耶穌的演講和談話,祂所說的多於祂所作的事,其他三卷福音注重記實,本書則注重解釋。
②本書主旨,是在論到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注重基督的神性(約廿31),證明祂是與神同體,同尊同榮,原與父神為一(約十30,十七1-5,來一3),如何道成肉身,來到世間,充滿神的慈愛恩典,好叫一切相信的人,將祂的生命之道表彰出來(約一14,腓二15,16)。
③本書沒有記符類福音(synoptics太、可、路)所記的各種比喻,惟記有八個神蹟,變水為酒(二1-11),醫治大臣之子(四46-54),醫治卅八年病人(五2-19),五餅二魚使五千人得飽(六1-14),耶穌覆海(六16-21),醫好生來瞎眼的(九1-12),使拉撒路復活(十1-46),叫使徒得魚滿綱(廿一1-12),除了六章所記兩個神蹟都是特別彰顯耶穌是神的兒子,祂在許多講道中,雖未用其他比喻,但祂論到本身方面,確是多用比喻,比如生命之糧(六35),世界之光(八12),群羊之門(十9),我是好牧人(十11),道路,真理,生命(十四1-31),真葡萄樹(十五1-16)等等,以上所提乃是本書之特點。
④本書作者,在全書中一直未曾表明其名字,及至最後廿一20,24節才提到他是「耶穌所愛的門徒」,乃是指為使徒約翰所著,耶穌稱約翰,雅各兄弟二人為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表明其性激烈急躁也(可三17,參路九51-56),其家世與生平事蹟,請參閱(六十三,一O四)各題之敘說。本書約自主後七十五至八十五年間寫於小亞細亞的以弗所,其物件是因當時代的教會與信徒,為對付異端蜂起所迫切的需要而寫的(參加拉太,歌羅西二書),那時前三卷福音書早已流通在眾教會之間,本書記載之事蹟所包括的時間約有七年(A.B.26-33年),為約翰所寫新約五卷書中(約、約壹、貳、三、啟)之最早的一卷,在古代的教會與教父們,如愛任紐(A.D.150-215年亞歷山大神學校長),以及俄利根(A.D.185-254年,亞歷山大基督教學者)等多人,曾肯定公認本書為使徒約翰所著而無疑議也。
【何以約翰福音的記載與前三福音不同?】
解經家把前三福音稱之為“符類福音”(SYNOPTIC),亦有譯為“共觀福音”者,因為他們認為前三福音的內容與編排大致相同。
路加則與保羅同工時著寫福音書,約在紀元後60年。
路加著書是從與耶穌認識的人口中獲得許多資料。
約翰福音因為著書較遲,約在紀元後90年,當時前三福音早已流行在信基督的人士中,約翰不願再重複那些人人皆知的史實,所以要獨出心裁,記載幾件重要的神蹟,和錄出幾篇冗長的講論,而且發揮比前三福音有較“深思”的神學資料,所以寫法與前三福音不同。
【耶穌的人性】一方面,沒有一本福音書像約翰那樣絕不妥協地強調耶穌的真正人性。耶穌見到在聖殿買賣的人就發怒(約二15);當他坐在撒瑪利亞靠近敘加的井旁時,他身體疲倦(約四6);他的門徒給他食物就像給任何一個饑餓的人一樣(約四31);他同情饑餓和受驚嚇的人(約六5,20);他有時會像任何悲哀的人一樣哭泣(約十一33,35,38);在十架的苦痛中從他乾裂的嘴唇說出:“我渴了”(約十九28)。第四福音讓我們見到的耶穌不是一個似是而非的幻影;它讓我們見到的是一個能感覺肉體疲乏苦楚,和心靈受傷悲痛的人。第四福音使我們見到一個具有真正人性的耶穌。
【耶穌的神性】另一方面,沒有一本福音書像約翰福音那樣明確地使人見到耶穌的神性。
(一)約翰強調耶穌的起初存在(pre-existence),他說:“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八58)。他談及未有世界以先,他就與父共有的榮耀(約十七5)。他再三談到自己由天上下來(約六33-38)。約翰見到的耶穌是早已存在的,甚至在未有世界之先他已存在。
(二)第四福音比較前三福音更強調耶穌的全知。約翰認為耶穌顯然是神奇地知道了撒瑪利亞婦人過去的事(約四16-17);沒有人告訴他,他就知道在那醫治人的池子旁邊的人病了多久(約五6);在沒有發問之前他就知道腓力的答案(約六6);他知道猶大會出賣他(約六61-64);他在沒有人告訴他以前就知道拉撒路死了(約十一14)。約翰所見的耶穌具有特別而不可思議的知識,完全不須要人告訴他什麼。照約翰看來,耶穌無須問問題,因為他已知道了答案。
(三)第四福音強調一個事實,亦即約翰所見的耶穌常常主動的採取行動,絕不受任何人影響。在加利利的迦拿神蹟中,他不是受母親的請求而行這神蹟;那是他自己的決定(約二4);他在住棚節時上耶路撒冷去,完全不是受了兄弟們的催促(約七10);沒有人奪取他的生命,沒有人能夠這樣做,是他憑著自由意志自願這樣做的(約十18;十九11)。約翰所見的耶穌有一種神性的獨立,完全不受人事的影響。他是自動自決的。
因此我們見到約翰為了對付靈智派的奇怪信仰,他就向我們介紹了一位具有不容否認的神性與人性的耶穌。
【在正典中的獨特地位】約翰鄭重地告訴我們,他的書是為傳福音而寫的──“叫你們信”(約二○31)。教會曾經追隨使徒的先驅──上一世紀,有數百萬本口袋裝的約翰福音印製派發,正好證明這個事實。
約翰不但只陳述主一生的事蹟,更記下祂長篇的講話,和使徒自己不能磨滅的回憶。使徒約翰大概從近二十歲時,在加利利開始跟從基督,直到年邁在亞西亞省,仍與主同行不倦。他的福音書有新約最為人熟悉的章節(約三16),馬丁路德稱之為“福音的要旨”。
【背景與主題】約翰福音的骨幹是七個公開的神蹟。每個神蹟都是要顯明耶穌就是神:(1)在加利利迦拿婚筵中將水變為酒(二9)。(2)治好大臣的兒子(四46~54)。(3)治好畢士大池旁的一個殘疾病人(五2~9)。(4)給五千人吃飽(六1~14)。(5)耶穌在加利利海面上行走,救門徒脫離風暴(六16~21)。(6)治好生來瞎眼的人(九1~7)。(7)叫拉撒路從死裡復活(一一1~44)。除了這七個公開的神蹟外,主在復活之後,為門徒行了第八個神蹟──奇妙地捕到魚群(二一1~14)。
從這福音書中,我們可得出主耶穌在地上傳道的行事曆,其它三卷福音書所記載,基督傳道的工作似乎只歷時一年。約翰福音提到每年的節期,讓我們知道主事奉傳道的工作,大約有三年。請參考下列各點:第一個逾越節(二12,13);“一個節期”(五1),這可能是逾越節或是普珥節;第二(或第三個)逾越節(六4);住棚節(七2);修殿節(一○22);及最後一個逾越節(一二1)。
約翰亦準確地指出事情發生的時間。其它三卷福音書的作者多隻略述大約的時分,但約翰卻非常準確,如未時(四52);第三日(二1);兩天(一一6);六日(一二1)。
【目的】約翰福音二十30~31可說是本書的主要書成目的,全書記載了七個主行的神蹟,其實主行的神蹟在其它書中的記載不止此數,然而約翰選出這七個神蹟在本書中的目的,是要叫人明白且相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凡相信祂的必能得生命。
【約翰所喜歡用的表示神蹟的詞】在這方面約翰福音裡還有一件事需要注意。那就是在一些英文翻作‘神蹟’(Miracle)或與神蹟有關的原文中,有一個是約翰喜歡用的。那六個詞就是:預兆、能力、奇跡、意外、作為、表徵(sign)。最後的一個詞是約翰用的一個特別的詞。在猶太就是那反對基督的宗教和知識世界中,基督並不是要藉神蹟來征服人,或是用能力來感動人,或借著出人意料的事來控制人。不,祂來是有更深含意,有更深的表徵。祂是借著祂所行所作的來教訓一些事情。在祂的行動中含有莫大的真理,而只有相信和同情的心才能明白那真理。
【約翰福音的主題——耶穌的見證】約翰一貫的主題,不僅在他的福音書,就是他的書信和啟示錄都是耶穌的見證:‘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約翰的書信完全是屬於這個音調,並且我們知道啟示錄中一再用的那一句話就是:‘耶穌的見證’。約翰福音的主題就是耶穌的見證。
什麼是耶穌的見證呢?約翰所說的耶穌的見證是什麼?就是耶穌自己!祂自己就是這見證。在約翰福音裡說了許多話,作了許多事,也陳述了許多重大的事實,但你絕不可能看見任何一件東西是在耶穌這一個人之外的。請你注意在約翰福音裡每一件事與這一個人是如何有關係的。他介紹這一個人,而貫串全書都維繫在這一個人身上。
舉一兩個例子:第四章活水的問題,敘加井旁女人的故事。那裡所說的水是與主耶穌這個人有生命上不可分的關係。第六章的餅,祂所賜的不是別的,就是祂的自己:‘我是生命的餅’,賜的是祂的自己。再看拉撒路的復活,祂說‘我是復活’。這不是說祂作了一件起死回生的事,耶穌的見證並不是祂賜你生命,乃是祂是生命。並不是祂賜你餅,乃是祂是餅。所有的事都是如此。耶穌的見證就是祂自己的所是。我們既說了這一些,我們差不多就說到了所有的事情。‘滿有恩典和真理’。見證不是用教訓,而是借著活的生命的聯合來承當的。哦,人失敗就在這裡。主曾經在一些人身上得著這樣的與祂聯合和交通,因此叫那些人得以非常豐富、奇妙並蒙福的認識祂的自己;並使那些人在他們一生中有了極大屬靈的果效。那就是說,從他們身上有個祂活的顯出,同時並叫許多人得著祂活的啟示,與主有了活的接觸,並且不因著道理,不因著教訓,而是在實際對主新的經歷中得了喜樂。然而下一代的人就照那教訓來繼承那個工作,把道理當作見證,努力去維持,一代接著一代傳講那件事的道理,而他們稱這為‘維持見證’。你不能夠靠著接受那教訓進入那當初活的見證,你必須照當初那些人進入之路進入才行。那不僅是滿有真理,乃是充充滿滿的有真理也有恩典,真理可能是光,恩典乃是愛。── 史百克《默想約翰福音》
【本書有何目的】
約翰說:‘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若是一一的都寫出來,我想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末章末節)故其它福音記載耶穌行的異跡,有三十六個之多,本書卻只擇其尤要的八個記載耳。蓋約翰之意,以為人能認識耶穌是基督,不在乎他的異跡乃在乎人的信心,不觀乎哥拉泛,伯賽大,迦伯農嗎?主在那裡曾行了最多的異跡,他們終不悔改。
‘信耶穌能得生命’這是本書最重要之旨。
道成了肉身 (約翰福音1:1-18)
一.道就是神 (1-3)
1:1 太初有道,道與 神同在,道就是 神。 1:2 這道太初與 神同在。 1:3 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
這裡如何說明 “道”,在那些方面說明(時間,本質)?第一節與第二節有什麼關係?
【約一1】「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太初』與『起初』(創一1)原文同字,但兩處的意義卻不同;『起初』是指神創造的開始,亦即時間的起頭;『太初』是指在未有時間以前,在已過無始的永遠裏就已經存在──自有永有。
『有』字乃過去未完成時式,表示連續、不受時間限制的存在;『道』之存在將會持續下去,並沒有停止其存在的一天。
『道』(logos)指『話』或『言語』,但與平常應時的『話』(rhema)有別,這裏的『道』指『常時存在的話』。言為心聲;言語乃是一個人心思意念的表達。這裏的『道』即解釋、說明、彰顯並代表神的屬性。
耶穌基督是在創世以前就已經存在的『道』;祂乃是神的解釋、說明和彰顯,是祂將神表明出來(參18節)。
「道與神同在,」這句話至少有下列四個意思:
(1)表明『道』與『神』一樣,是有位格的;
(2)表明『道』與『神』處於同等的地位,並不分孰優孰劣;
(3)表明『道』與『神』彼此同時存在,並無孰先孰後之別;
(4)表明『道』與『神』彼此面對面,彼此之間心意相交相通,向著對方並無秘密。
耶穌基督與父神同時存在,是與神同等的(腓二6),並且深知熟悉神的心意。
「道就是神,」本句表明道與神二者原為一;並非道是道,神是神,彼此分開。這裏暗示神的身位乃是複數卻又是一。
『是』字在原文為過去式,表示這個『是神』並不是後來才逐漸變成的。
注意,本節的『神』字原文無冠詞,表示所強調的是這名詞的屬性;『道』是在本質上與神完全相同。『道』乃是三一神的一部分。
耶穌基督與父神原為一(參十30),祂就是神。
【約一2】「這道太初與神同在。」
在第一世紀末葉,盛行一種異端,他們認為:耶穌基督原來是一個平常的人,並不是神,乃是在某一個時點才成為神。
本節不僅是第一節的重複,並且也是一個確認:指出耶穌基督在已過無始的永遠裏,就已經是神,並不是突然由人變成神的。
基督的神性乃是永恆的,絕對的。從亙古到永遠,祂就與神同在,祂也是神。難怪在《約翰福音》裏沒有提到耶穌的家譜,因為祂是『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來七3)。
【約一3】「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
「萬物是藉著祂造的,」按原文意指『萬物是透過祂而成為存在』;含示是祂『使無變為有』(羅四17)。
「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指祂所創造的被造之物,本來都是美好的,每一樣都是正面且肯定的。今天許多污穢、醜惡的情形,乃是墮落之後受罪惡敗壞的結果。
本節表明耶穌基督不但不是被造物,反而是神創造萬物的憑藉(參西一16~17;來一2);離開了祂,便沒有萬物。
本段小結:
古今中外所有的學問,之所以可以成為學問,可以研究,因為中間有一種系統.科學告訴我們其中如何運作,哲學研究這個系統是為何而來,古聖先賢也希望知道是從何而來.發現有某一系統的人,常會被稱為哲人,聖人,偉人,但是他們只是發現,無法知道這是從何而來,更不用說瞭解其本質.
約翰福音一開始,作者就告訴我們,這道是從太初就有,並且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與神同在,可見是兩個位格,但是他們是一體的,仍然是一.
這道是萬物的根本,所以不論什麼學問,都是道的一部份.
二. 道是生命之光 (v.4-9)
1:4 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1:5 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 1:6 有一個人,是從 神那裡差來的,名叫約翰。 1:7 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 1:8 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 1:9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生命是什麼?生命在他裡頭是什麼意思?
生命需要光嗎?生命沒有光會如何?
黑暗可以拒絕光嗎?
施洗約翰是從哪裡來的?他來是要做什麼的?目的為何?他會被當作光嗎?為何人會把他當作光?
為何只有那光是真光?才能照亮一切的人?
【約一4】「生命在祂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生命在祂裏頭,」這裏的『生命』,不是指人原有的生命,而是指神的生命,就是《創世記》二章裏『生命樹』所表徵的神生命(參創二9)。
神的生命在人的裏面會給人感覺,叫人認識屬神的道路。這就是生命的發光照亮。
本節表明耶穌基督是生命的源頭,也是光的源頭(參詩卅六9)。
【約一5】「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
光照在黑暗裏的目的,是要顯出人在黑暗中邪惡醜陋的光景。
「黑暗卻不接受光,」『黑暗』是『光』的反面,光既是指基督,則黑暗應是指反對基督的權勢,並在其權勢之下的人和體制。
『接受』(comprehend),可以指用心思去掌握,也可以指用武力去制服;本句可能含有此兩面的意思,表示黑暗既未能理解光,也未能勝過光。
本節經文可說是《約翰福音》的提綱挈領;本書中後面的發展,都在說明光(耶穌基督)與黑暗(世界的王)之間的鬥爭。
【約一6】「有一個人,是從神那裏差來的,名叫約翰。」
『差』字含有『使者受差遣,負特別使命』之意。
「名叫約翰,」本書從不提及使徒約翰的名字,因此不像其他三卷福音書,須加『施洗』以示分別,而單單稱呼約翰即知是指『施洗約翰』。
【約一7】「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
『因他』指『因約翰的緣故』;約翰是最先向人指出主耶穌就是那光的見證人,所以就廣義而言,所有新約的信徒都是經過施洗約翰的指引才相信主耶穌。
【約一8】「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
約翰只是點著的明燈(參五35),向人指明世上的光(參九5),他自己並不是那光。
為光作見證的約翰,被當時一些人誤以為他就是那光;今天也有同樣的危機,主的見證人會被人誤以為是基督。
【約一9】「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世上』在原文與『世界』(參10節)同一詞,『世界』原意指人類所居住的地球,但約翰常用這詞來指離開神而在魔鬼權勢下生活的世人(參七7;十五18~19;十七14)。『照亮一切的人』是普照的意思,光照好人,也照歹人(參太五45)。
可見光有真光和假光之別。世界上有真的,也必有假的;教會裏面有真基督、真道、真先知,也會有假基督、假道(異端)、假先知。所以信徒應當慎思明辨。
本段小結:
道是生命的源頭,生命的來源,也是在人犯罪,失去屬靈生命,進入黑暗之後,照進生命的光.人因為有罪,所以活在黑暗中,因為在黑暗中,所以藏汙
納垢,堆積罪惡.習慣在黑暗中,光一進來,讓眼睛不舒服,更是因為光照進來,顯明其中的罪惡,所以身在黑暗中的人不願意接受光.
施洗約翰有一個傳奇的出身(見路加福音第一章),在父母年老的時候被生出,在母腹中就被聖靈充滿.施洗約翰出來傳道時,有以利亞的形象,也有很大的果效.即便他是被神重用的傳道人,他仍然不是那光,是要為光做見證.我們容易跟隨人,特別是傳道人,可是世上任何人都不過是為光做見證的,不是光的本身,因為只有真光能照亮.
三.接待的作神的兒女 (v.10-13)
1:10 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 1:11 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 1:12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 神的兒女。 1:13 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 神生的。
道與世界的關係為何?世界應該如何?但是卻是如何?為什麼會這樣?
如何接待他?他有什麼應許?
神的兒女不是從什麼生的?這三種生的是什麼人?
【約一10】「祂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祂造的,世界卻不認識祂。」
『世界』在約翰的著作中具有獨特的意思,指混亂、墮落的世界;『不認識』乃是不能分辨,蒙昧無知;人的心眼因為被世界的神弄瞎了,所以不能認識基督(參林後四4)。
世人對真神似知不知,他們對神的認識只在暗中摸索,只靠想像猜測,缺乏絕對的把握,才會錯認假神為真神(參徒十七22~24;羅一21~25)。
【約一11】「祂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
主耶穌降生時被放在馬槽裏,乃因為客店裏沒有地方(參路二7);今天在我們信徒的心房裏,是否有「接待」祂的地方呢?
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太八20);世人棄絕主,叫祂無處安身,但我們信徒理應歡迎接待祂,讓祂安家在我們的心裏(參弗三17)。
【約一12】「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文意註解﹞「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表示相信意即接受。
『名』代表整個人(參摩五8,27;賽四十八9;詩一百十三1;約十五21;十七26;徒四12),所以『信祂名』意指接受耶穌基督。
『權柄』在此指特別的恩典;含有確據、可倚託、靠得住之意。
「作神的兒女,」就是人有了神的生命和性情。人並非生來就是神的兒女,惟有藉著接待基督,才能獲得作神的兒女的權利。
【約一13】「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血氣』指人血肉的身體(參三6)。
『情慾』指出於人天然生命中敗壞的意志。
『人意』指出於人天然生命中善良的意志;也有解經家認為『人意』是指從人來的幫助(加一11~12)。
基督徒的生命,全然是屬靈的,與人的血肉和天然生命絕對無關。
人除了由神重生之外,沒有辦法靠自己天然的能力、聰明或才幹,來臻於光明至善的境界。
「不是從血氣生的,」得救不能血脈相傳;我們不能說父母親是基督徒,所以自己生下來就命定是基督徒。
「不是從情慾生的,」得救不是靠肉體的意志;我們得救時雖然需要決志,但沒有悔改相信的決志,仍然不能叫我們得救。
「不是從人意生的,」得救不是靠傳道人的幫助;雖然我們得以聽到福音,乃是別人的一種幫助,但若沒有聖靈的光照感動,仍不能使我們真實得救。
本段小結:
聖經告訴我們,這個世界是神所造的.世界不是被造完就結束了,而是屬於神的.特別是人,被造出來應該與神有密切的關係,但是世人故意不認識神,不接待神.神不斷差派先知來傳講信息,又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來1:1-4),但是人不接待他,把神派來的給殺了.這個世界充滿謊言,似是而非的道理,遊戲規則,是與真理,神的話語相反,人更是不願意接受自己是罪人的事實,加上世界流行的說法,讓人不願意聽神的話.
世人不接待耶穌,這是窄路,窄門,找到的人少,走的人也少,但是總有一些人願意跟從,神就賜他們權柄,做神的兒女.
做神的兒女,不是出生就成為基督徒的,也不是父親生兒子的世代相傳,不是因為裙帶關係,不是賣人情,走後門,靠關係,拉著別人的腳跟上天堂.要成為神的兒女,只有一個方法,就是接待他,信他名的人,就是從神生的人.
四.道,成了肉身 (v.14-18)
1:14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1:15 約翰為他作見證,喊著說:「這就是我曾說:『那在我以後來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來在我以前。』」 1:16 從他豐滿的恩典裡,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 1:17 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
1:18 從來沒有人看見 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
道變成了什麼?這很重要嗎?為什麼?
這是一個理論,學說,還是有人看過,有見證人嗎?
這道是誰?他與天父是什麼關係?
施洗約翰做什麼見證?他的話是什麼意思?
恩典與真理有什麼關係?律法與恩典又有什麼關係?
父懷裡的獨生子要做什麼?為何他可以將父表明出來?
【約一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當時智慧派學說(Gnostics)認為:肉體是屬邪惡之物質的,聖潔的神根本不可能和邪惡的肉體聯合。多西特派(Docetists)根據智慧派的學說,否認基督是在肉體裏來的(參約壹四2)。
「道成了肉身,」指神的話成了肉身,就是神穿上了人的生命和性情。『道』原來是抽象、難以捉摸、看不見、觸不著的,如今在肉身裏成為具體、實在、可見、可摸的。這就是『神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的意思。
『肉身』的原文與『肉體』同一個字,惟聖經裏的『肉體』含有墮落和罪惡的意思(參羅七18),故此處仍以翻作『肉身』為佳。基督成為肉身,僅有罪身的形狀(參羅八3),而沒有罪的性情(參林後五21)。
「住在我們中間,」『住』字原文作『支搭帳幕』;基督作為神的帳幕,是神在地上人間的居所,祂無論到那裏,神也就到那裏。這一位道成肉身的基督,乃是帶著神住在人中間,所以祂的名為『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參太一23)。
『恩典』指不須付出代價,可以白白得著的一種恩賞;
『真理』指並非虛無飄緲,而是具體又實在的一種認識。
『恩典』特指神在基督裏作我們的享受;
『真理』特指神在基督裏成為我們的實際體驗和經歷。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裏面(西二9),所以我們得著了基督,就得著了神的一切所是和所有。
人在基督裏所能享受和經歷的神,乃是豐豐滿滿、綽綽有餘的。人若未能豐滿地享受並經歷神,問題乃在於我們這一邊,並不在於基督。
在《約翰福音》書中,『恩典』是以『愛』的方式出現,特別表現在主耶穌的行動裏;『真理』則於主耶穌的話語裏特別明顯。
「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這是指基督在山上變化形像(參太十七1~2,5;路九32;彼後一16~18)。『榮光』是用於描述神的臨在(參出廿四16;四十34~35)。
「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父獨生子』原文尚有para一字未能翻譯出來,該字的意思是『從』和『在旁』。故『父獨生子』有二意:(1)這位獨生子是從父而來;(2)祂仍舊與父同在。
【約一15】「約翰為祂作見證,喊著說:『這就是我曾說:“那在我以後來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來在我以前。』」
『作見證』此字略帶有在法庭上作證的意味。
「那在我以後來的,」主耶穌顯在人面前的時間,是在施洗約翰之後。
『以前』兼指時間和地位。施洗約翰在此承認主耶穌在時間上,亙古就已經存在;在地位上,尊貴超越過一切,無人能與倫比。
【約一16】「從祂豐滿的恩典裏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
「恩上加恩,」意思不是『恩典回應恩典』,而是『恩典之上復加恩典』,意即『足夠應付我們每項需要的恩典』(參林後十二9)。
【約一17】「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
『律法』是神在西乃山上藉著摩西傳給人的(參出廿四12);
『律法』的功用是見證神的義。照著神的『所是』對人有所要求。
『恩典和真理』是神對人的供應和啟示,使人能享受神並經歷神,藉以應付神的要求。但我們必須相信耶穌基督,才能得著恩典和真理。
本節給我們看出如下的對比:
(1)律法與恩典、真理;
(2)摩西與耶穌基督;
(3)藉...傳(賜給,可以與媒介者分開),與由...來(攜同而臨,不能媒介者分割)。
【約一18】「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這句話有兩個意思:
(1)從來沒有人用肉眼看見過神的本體;
(2)從來沒有人真正的認識神。
『懷』是希伯來習慣用語,表示人與人之間的親密關係。表明祂是最接近父神,具有無比獨尊的地位。
「將祂表明出來,」父的獨生子藉著話、生命、光、恩典和真理,將神表明出來。話是神的彰顯,生命是神的分賜,光是神的照耀,恩典是神給人享受,真理是神給人實化、領略。藉著這五件事,神在子裏完全表明出來了。
本段小結:
眾人所不清楚的道,現在成了肉身,住在人們中間,讓人可以親眼看見,並且不是兇惡的,乃是滿有恩典與真理,他的榮光也被人看見.
如同施洗約翰的見證所介紹的,雖然在時間上來看,耶穌基督是在施洗約翰之後才出生,也是在他之後出來傳道的,但是耶穌基督是太初就有的道,是在所有人之前的.
耶穌基督來是帶來恩典,而且恩上加恩,並且要成全從摩西而來的律法.律法讓人知罪,或是用來定人的罪,其中更需要的是恩典與真理.注重律法常會忽略恩典,然而有恩典不是捨棄律法,成為溺愛.主耶穌基督沒有廢掉律法,而是為無法滿足律法要求的人,承擔犯罪的代價,就是最大的恩典.
道成了肉身,也是敬虔的奧秘,因為神是個靈,也是偉大的,聖潔的,所以人不能與神面對面,但是藉著主耶穌可以將父表明出來,因為神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在耶穌基督裡面.
今天我們對道,對神,對耶穌,對人有更多的認識,對我有什麼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