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贖的印記【結9:1-11】
和平教會家人平安!
【以西結書9章1-11節】
※ 金句:要將年老的、年少的、並處女嬰孩和婦女,從聖所起全都殺盡,只是凡有記號的人不要挨近他。於是他們從殿前的長老殺起。(以西結書9章6節)
在以西結書的經文中,我們看到百姓對偶像的崇拜,啟示錄14章9-11節說:「又有第三位天使接著他們,大聲說:若有人拜獸和獸像,在額上或手上受了印記...,他要在聖天使和羔羊面前,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痛苦。
他受痛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那些拜獸和獸像,受牠名之印記的,晝夜不得安寧。」 因此,「記號」可以是救恩的記號,也會變成是受審的印記,而在我們的身上,是羔羊救贖的印記,還是獸像受審的印記?
一、執行印記的使者(1-5)
在城裡,有六個人從朝北的上門來,各人手拿殺人的兵器,內中有一人身穿細麻衣,腰間帶著墨盒子。主對這人說:「你去走遍耶路撒冷全城,那些因城中所行可憎之事嘆息哀哭的人,畫記號在額上。」又對另外五人說:「要跟隨他走遍全城,以行擊殺,你們的眼不要顧惜,也不要可憐他們。」凡是屬於主的,有悔改心志的百姓,在額上會有一個「救恩的記號」,凡沒有這救恩記號的,都不被顧惜,也不可憐他們。「記號」的希伯來文taw,是希伯來文字母的最後一個字母,結局的記號,是蒙救贖還是在火湖裡。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已成為挽回祭為要挽回所有的人類不在地獄的審判裡。因此,我們要捉住這「恩典的救恩」,讓我們的額上擁有寶血救恩的印記。
二、被留下的百姓(6-11)
凡有印記的就不被殺害,在以西結書八章11節說:「在這些像前有以色列家的七十個長老站立...。」原本是信仰模範的帶領者,當他們不在信仰裡時,首先受審判的就是這些帶領者,於是從殿前的長老殺起,他們被帶離聖殿,在城中被擊殺。他們被擊殺的時候,以西結被留下來 ,他就俯伏在地說:「哎!主耶和華啊!祢將忿怒傾在耶路撒冷,豈要將以色列所剩的人都滅絕嗎?」當主要宣判所多瑪時,亞伯拉罕也對主說:「無論善惡,祢都要剿滅嗎...?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乎不是祢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羲嗎...?」但這城連十個義人也沒有,最後被硫磺及火毀滅。
《默想》沒有一個人能夠逃脫上帝公義的手,沒有一個人可以躲避上帝的全能,人應當以誠實的悔改來到主前求赦免。
《祈禱》親愛的天父,求祢用全能的手扶持我,教導我走正直的路,好得著羔羊寶血的救恩印記,禱告奉靠主耶穌的聖名祈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