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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12 : 15-32

「然而,在你各城裡都可以照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福分,隨心所欲宰牲吃肉;無論潔淨人不潔淨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與鹿一般。

禱讀聖經2021年10月21日(週四)申12:15-32

頌讀(大聲讀聖經):申12:15-32

默想(透過經文與主對話):
今天所讀的二處經文需要好好去默想,神從這二處經文想要提醒我們什麼事。哪二處經文呢?(一)第一處經文:申12:19「你要謹慎,在你所住的地方永不可丟棄利未人。」這節經文意思是指,不可在享受神的賜福之餘,竟忘記了那無分無業的利未人。神沒有賜給利未人在迦南地有產業,神以祂自己作利未人的產業,就是把百姓獻給神的那一分(什一奉獻)賜給利未人享用。利未人若沒有得著這份享用,就代表百姓的心裡忘記了神,沒有獻上當納的什一。神顧念利未人,因為他們被分別出來專一的事奉神;所以人也要顧念神所顧念的利未人,進而幫助這些利未人在生活上可以無慮,好專心事奉神。(二)第二處經文:申12:26「只是你分別為聖的物和你的還願祭要奉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去。」這節經文意思是指,對於所獻給神的祭物和祭牲,特別是什一奉獻和初熟之物(申12:17你的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或是牛群羊群中頭生的,或是你許願獻的,甘心獻的,或是手中的舉祭,都不可在你城裡吃。),這些物品都是被分別出來歸給神為聖,所以獻祭的人需要在特定的地方(聖殿裡)獻,獻完後的供物不可再帶回家。

祈禱(透過默想向主禱告):
親愛的主,從今天所默想的經文清楚告訴我們二件事,第一件事:不可忘記利未人的需要。現今的利未人就是指在教會全職事奉的傳道人,對於教會的傳道人我們不可虧待他們,因為他們是被主分別出來事奉主及服事會友,為了使傳道人可專心事奉,我們需將按時將當納的什一奉獻要奉獻到教會,讓教會有糧可以供應傳道人生活所需。第二件事:奉獻給教會的金錢或禮物,後續不可因個人某些因素想將所獻的再取回,這是不討主喜悅的事。祈求主幫助我們願意成為一個甘心樂意奉獻、服事主的兒女。

默觀(把主的啟示在生活中實踐出來):
林後9:7「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奉獻是基督徒應盡的義務,神雖並沒有硬性規定我們要奉獻多少,但也不是隨便定的,乃是各人經過斟酌、考量後才決定;奉獻不要讓自己有壓力,也不要作出決定後會感到心痛和不甘,這都是不對的奉獻心態。神非常在意人奉獻時的態度,我們如果把心中酌定的款子,用愉快的情緒、慷慨的態度奉獻出去,必蒙神喜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