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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後書 5 : 21

神使那無罪(無罪:原文作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替代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

現代人以為耶穌為我們的罪死,是因為祂同情我們。但新約的觀點卻不然,祂並非因同情而背負我們的罪,而是因為與我們認同。神使祂成為罪。祂的死,叫我們得以除罪;而祂的死,是順服祂父的旨意,而不是出於對我們的同情。我們蒙神悅納,不是因為順服,或答應放棄甚麼東西,乃是因為基督的死,除此別無他法。我們說耶穌基督來,是彰顯神為父的地位和祂的恩慈;但新約卻說:祂來是擔當世人的罪。祂彰顯父神,只是向那些認祂為救主的人。主從來沒有向世人說祂自己就是彰顯父神的那一位,祂只說自己是絆腳石(約十五22–24)。約翰福音十四章9節是對門徒說的。
新約從沒有說基督為我死,所以我就免罰了。新約的教訓是「祂為萬人死」(不是代替了我死),而我在祂的死上與祂合一,就從罪中得著釋放,並承受了祂的義。新約所教導的代替是有雙重的意義:「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除非我決意讓基督成形在我裡面,否則,基督就不是「替」我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