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稱義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羅五10)
我不是因我的信得救;我是因著信,知道自己得救。悔改不能救我;悔改只表示我體會神在基督耶穌裡所成就的。最危險的是把重點放在果效,而不放在原因上。因為我順服,所以與神和好——我的成聖。不!我與神和好,是因為在一切以先,基督死了。當我轉向神,憑信心接納神所啟示我——耶穌基督救贖的大能——就立時進入與神和好的境地;又憑著神恩典超然的神蹟,我立在稱義的地位上。這不是因為我認罪,不是因為我悔改,而是因為主耶穌所成就的。神的靈帶來一道透徹的光芒,於是我知道自己得救了,雖然我不知道這到底怎樣發生的。
神的救贖並不建基於人的邏輯,乃建基於耶穌的捨身。我們得以重生,是因為主的救贖。有罪的人可以成為新造的人,不是由於他們悔改,不是由於他們相信,乃是由於神在主耶穌裡奇妙的工作,這是一切經歷之首。稱義成聖的穩固保障是神自己,我們不必去做甚麼,因為一切已在救贖中作成了。上帝奇妙的作為使超然的成為自然,我們可以認識主耶穌已成就的——「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