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靈的見證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羅八16)
我們常存交易的心到神面前。我們順服神吩咐之前,先要求見證。「為甚麼神不向我顯示祂自己?」祂不能。不是祂不肯,而是不能,因為你若不完全降服於神,你就成為神向你顯示的攔阻。你一降服,祂就即時為自己作見證;祂不能向你見證,乃是向祂在你裡面的本性見證。若你先得著見證,那不過是情感作用。在你不再理論爭辯的那一刻,神見證祂的作為,你會因自己的悖逆而詫異,因為你竟讓神苦等。若你仍為神是否能救人脫罪的問題爭辯的話,最好是讓祂去做,或乾脆對祂說:祢無此能力。不要引用這人或那人的說話,試試馬太福音十一章28節的話——「到我這裡來。」你若勞苦擔重擔,來吧;你若自知有罪,求吧(路十一13)。
我們常理的抉擇往往來得很簡單,很容易誤認作是聖靈的見證;可是,聖靈只對祂的本性和救贖的工作見證,而不會向我們的推理見證。若一味要聖靈向我們的理性見證,難怪我們總在黑暗疑雲中。把這些一概都拋開,信靠神,祂自然給我們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