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研經釋義《申18:1-8》
每日研經釋義《申命記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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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經影片]- 莊育銘牧師補充
https://youtu.be/IwF8ZTHVRV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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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榮滁牧師/研經心得影片
https://youtu.be/vt7Nu1i1L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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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經分享]- 溫永生牧師
● 《每日研經釋義》申命記18:1-8
一一這段經文講到如何對待利未人。1-2節說:「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無分無業;他們所吃用的就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他們在弟兄中必沒有產業;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們的。」「祭司利未人」意思是「利未人中的祭司」,其實就是指亞倫的子孫「祭司家族」。
一一依據摩西律法,十二支派分地業的時候,只有利未支派沒有分土地給他們。所以,對其他的支派而言,土地是他們的產業,土地讓他們可以有收入、賴以存活。而對利未支派而言,上帝就是他們一切經濟與生存的依賴。 林前 9章14節 也說明傳道人可以靠福音養生,因此全職事奉的傳道人接受教會在生活上的供應,是有聖經根據的。
一一依我初淺的觀察,會愛護傳道人的教會通常比較會增長!
當然傳道人也要謹慎,不可「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提前6:5),而當以愛主愛教會愛羊群的心,全心盡力地服事。
今天請為所屬教會禱告,弟兄姊妹能愛護牧者,供應牧者家庭的需要,牧者也能全心盡力地牧養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