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研經釋義《申15:1-23》
每日研經釋義《申15: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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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經影片]- 莊育銘牧師補充
https://youtu.be/RWfJnnTru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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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榮滁牧師/研經心得影片
https://youtu.be/0Lk-ZIaXj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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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經分享]- 溫永生牧師
一一這一章可分為三段,1-11節講豁免弟兄的債務;12-18節講同族奴僕釋放的條例;19-23節講頭生的牲畜要獻給上帝。
一一每滿七年就豁免弟兄的債務,這做法今日看來實在少有,卻是摩西律法中很具特色的條例,本章開頭就說:「每逢七年末一年,你要施行豁免。豁免的定例乃是這樣:凡債主要把所借給鄰舍的豁免了;不可向鄰舍和弟兄追討,因為耶和華的豁免年已經宣告了。」(15:1-2)。這豁免的條例只針對「弟兄」,外邦人仍可追討(15:3)。可見,同是上帝選民的「弟兄」之間,應有特別的愛與情誼。
若應用到今天,我們是否也視「主內弟兄」有如此的愛與情誼?這豁免的條例和厚待六年後離開的奴僕「弟兄」的條例,都是基於上帝是愛的上帝!
基督信仰因奠基於愛,「分享」就成為信仰生活的必然行動!
令我們希奇的是,「賜福與你」出現五次(15:4、6、10、14、18),對貧困的「弟兄姊妹」施捨的行動將蒙主賜福!(參路六38)
一一今天是主日,到教會敬拜時,也應對主內貧困者施予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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