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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8 : 9-17

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

你用什麼態度親近神?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1/10/04/luk-day55/

【經文】路加福音18章9~17節

今天的世代非常強調自我中心,許多時候,我們用自己的好惡、知識、感受,成為評判人、事、物的標準,即使是基督徒也會用社會上的成就,或是事奉的果效來作為評量自己在教會的價值。今天的經文非常直接地教導我們,神所喜悅的樣式,或是在神的眼中,衡量人的標準和今日的社會大大不同。經文開始於耶穌的比喻,對象是那些自以為義,瞧不起別人的人。很多時候,我們會不會也是自以為聖經讀很多,教會的服事參與很多,聚會出席很多,甚至我的某某人是教會的長老、牧師,所以自以為比其他的信徒更高一等?透過耶穌的教導,我們可以學習真正討神喜悅,蒙神悅納的態度究竟應該如何。

比喻裡的法利賽人簡直就是一個自戀狂,他自滿於自己所做的宗教行為,認為自己真是行為正直、為主禁食、熱心奉獻,因此認為一旁的稅吏骯髒污穢,賣國求利,就鄙視對方的身分以及職業。同樣的,對於聽比喻的人而言,稅吏的身分也是被嗤之以鼻的。然而,耶穌卻形容這個稅吏在神面前痛哭流涕,為著自己的敗壞可憐祈求神的憐恤,甚至連靠近聖殿都自覺不配,連舉目仰望天上的神都感到羞愧。耶穌給予這兩個人的評價是讓人吃驚的,神的眼中看為義的人,不是那些在教會付出最多,在事工上參與最多的人,而是一個在神面前看待自己好像是蟲,一無是處,在完全聖潔榮耀的主面前,自慚形穢,卑微自己的人。事實上整本聖經不斷地提醒我們,自從人類的始祖墮落之後,人就完全的敗壞污穢,與神失去了和好美善的關係,唯有醒悟自己是罪惡敗壞的人,謙卑承認需要神的救贖,方能稱義,重新與神和好。

接著,耶穌對待孩子的態度,更反映出神所喜悅的,是如同孩子一般,承認自己的需要,謙卑信靠神的人。這是讓我們可以進到神的面前,親近祂、享受祂,唯一需要具備的態度─承認自己的一無所有,這樣我們才能享受在神裡面的一無所缺。

【回應】
天父!祢是如此的偉大。
與祢的一切豐盛相比,
我們真是如同大海中的一滴水。
求祢憐憫我們的卑微與需要,
用祢的愛來擁抱我們,
讓我們可以因著單單有祢而滿足。

【禱讀】
路加福音18章14節
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
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
自卑的,必升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