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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 1 : 15-16

然而,那把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神,

10/06 再造的改變

神……樂意將祂兒子啟示在我心裡。(加一15–16)

主耶穌若要令我重生,要面對甚麼困難呢?我承襲的罪性,是我無能為力的;我並不聖潔,自己也不可能聖潔。
若主耶穌所能作的,只是告訴我要聖潔,祂的教訓只會帶來絕望;但主耶穌若是生命的再造者,能把自己聖潔的存放進人裡面,我便可以明白要聖潔是甚麼意思。
救贖就是主耶穌把自己的性情傳送到任何人身上,而祂所設的標準,就是根據祂的教訓,為放進去的生命而設的。我在道德方面能作的,就是承認神在十字架上對罪的判定。
新約對重生的教訓,就是當人深深感到屬靈的需要,神就把聖靈放進他的靈裡去,他的靈就被神兒子的靈所騷動——「真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
救贖的道德神蹟,就是神把一個新性情放在我裡面,以至我能活出全新的生命來。
當我來到自己欠缺的極限,知道自己的有限時,耶穌說:「你有福了。」
但要到達那境地,除非我先意識到自己的需要,否則,神不能把耶穌基督的性情放在我裡面。

正如罪性是因一人進入人類,同樣,聖潔也藉另一個人進入。
救贖就是透過主耶穌,把我從罪的承傳中救出來,領受一個無玷污的遺傳,就是聖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