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神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1/09/18/luk-day39/
【經文】路加福音12章1~12節
在第十二章1~48節的段落中,耶穌將重點轉到門徒的身上。今天的經文提醒門徒應當敬畏神。
要成為敬畏神的人,首先,要小心不要跟法利賽人一樣假冒為善。當時幾萬人的盛會勢必讓門徒感到飄飄然,所以耶穌格外提醒門徒,不要學法利賽人,只想擁有維持美好形象的錯誤心態。應當知道神是遍察全地的主,沒有任何一件事可以躲過神的審判。即使是人內心深處的意念亦然。這提醒我們,不單只是外表敬虔,內心若有不合神心意的意念,也應當快快悔改,求神赦免。因為神有審判之權,也有赦免之恩。因此,接下來耶穌就教導門徒,不要怕會殺害身體的敵人,我們所應當敬畏懼怕的只有一位,就是對我們的身體及靈魂都握有生殺大權的神。不要為了討好地上的人而偽善,相反的,要敬畏那能拯救且審判我們屬靈生命的主。
接著,耶穌的教導讓我們看見接受福音信息的重要。干犯人子表示拒絕耶穌的行動,但將來這人醒悟回轉,還是可得赦免。但是褻瀆聖靈是指明知是聖靈的工作,卻故意輕慢、侮辱聖靈,就叫聖靈永遠無法作工在他的心裏。這樣,他就沒有悔改認罪的可能,當然也必得不著赦免。得著生命的道路只有一條,那就是耶穌基督自己,而我們不應漠視或拒絕聖靈在心中的感動與催逼,因為將聖靈的工作置之不顧的人,將永不得赦免。因此我們需要常常禱告,求神的靈感動人心可以柔軟,回轉歸向神。並且身為主的門徒,我們也肯定地相信,聖靈是我們的引導者,當我們面臨生命的危難,因著信仰而遭遇他人的控訴時,神的應許是聖靈在我們裡面,指教我們說當說的話。
敬畏神是一種態度,在與神同行的路上勢必遇見許多挑戰,就如假冒為善的試探,讓我們希望能塑造出敬虔愛主的外貌,以討人歡喜;面對非信者的責難逼迫,不論是什麼樣的形式,都可能讓我們因著害怕而失去信心,因而不敢為主作見證,所以耶穌挑戰也激勵祂的跟隨者,要將那位可以殺人身體也能殺靈魂的神放在首位,因唯有祂是當敬畏的,也唯有祂是最愛護看顧我們的。因此,我們要相信祂必定保守我們到底,即使是在危難中,祂的聖靈也會與我們同在。
【回應】
天父!我們相信祢是滿有權柄能力的神。
求祢常常堅固我們的信心。
知道無論如何,祢的愛都與我們同在,
透過聖靈的能力,我們必蒙保守。
謝謝祢的恩典。
【禱讀】
路加福音12章5節
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
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裡的。
我實在告訴你們,正要怕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