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眼光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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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哀歌1章1~22節
耶利米哀歌將耶路撒冷人格化為「她」,表達她所遭遇的苦難。1章前半段(1~11節)敘述她的悲傷,從稠密的城市變為寂寞的寡婦、諸省之后淪落為奴婢、赤身露體受人輕蔑,她整夜痛哭卻無人安慰,因此大聲呼求:「上主啊,求祢俯視;看我的處境多麼悲慘!」1章後半段(12~22節b),她開始呼天搶地的哀求,向每一個過路人哀求、向盟友們求援,卻無人給她安慰、給她勇氣。最後轉向上主哀求:「上主啊,看看我的愁苦吧!看看我心靈所受的痛苦!我的心為罪悲傷而破碎。街上有凶殺,屋裡有死亡。聽聽我的歎息吧;沒有人可安慰我。」(20~21節a)
這段經文讓我體會:要痛就痛到底吧!要哀哭就大聲哀哭吧!因為當哀聲不被人聽見,將是何等悲慘。「會吵的孩子有糖吃」,是為人父母最能體會的話。當孩子無法表達時,最快且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大哭。台灣長期受殖民者統治,被要求成為順民的乖寶寶,我們已喪失大哭大吵的能力。1989年,教育部正式將「吳鳳的神話故事」從教科書中剔除。吳鳳被殖民者塑造成「為革除原住民出草的習俗而捨生取義」的英雄,將嘉義縣阿里山鄉鄒族原住民視為野蠻民族,並以吳鳳鄉命名此地區。要打破近200年的吳鳳神話並非易事,歷經許多哀痛事件,才平反原住民遭扭曲的形象。
1981年,陳其南教授以人類學觀點質疑吳鳳神話被誇大,這是第一次的哀聲。1984年,原住民族正名運動興起,在吳鳳公園靜坐抗議,是第二次的哀聲。1987年,湯英伸事件涉及原住民歧視及欺壓,引發社會及宗教界向蔣經國請願,可惜無力挽回,成為最年輕的死刑犯,是第三次的哀聲。1988年,林宗正牧師與多位原住民青年在嘉義火車站前拉倒吳鳳銅像,遭嘉義地檢署收押起訴,是第四次的哀聲。若沒有這群人的哀聲,我們仍在被殖民者的意識型態下,成為不敢吵鬧的乖寶寶。2015年5月26日,交通大學法律研究所模擬憲法法庭第3號判決,以湯英伸事件為假想案件,最終模擬憲法法庭宣告死刑違憲。遲了近30年的哀聲,終於被人聽見。
面對同胞作惡不願悔改,耶利米發出深切的哀聲:「願祢譴責他們的邪惡;求祢懲罰他們,正如祢因我的罪懲罰我一樣。我悲愁呻吟;我的心無限傷痛。」(22節)
⭕默想:面對不公不義的人事物,我如何以哀聲述說給上主聽?
⭕祈禱:傾聽我心的上主啊!求祢憐憫我心靈的愁苦,安慰我,使我的心靈得著勇氣,不畏懼仇敵的壓迫,大聲唱出我內心的詩歌。奉主耶穌的名祈禱,阿們。
⭕圖:位於美國華盛頓特區內的國家教堂(屬於美國聖公會)
⭕1922年9月12日美國聖公會投票刪除結婚誓詞中的「服從」。
The American Episcopal church votes to excise the words "to obey" from its wedding service's marriage vows.
羅馬帝國時代,民間的結婚誓詞大多是寫男方願意提供物質、金錢來娶得女方,並且需要女方的父親或兄長的同意。近代基督教婚禮的「結婚誓詞」與結婚儀式的歷史並不久遠,甚至東正教只有神職人員的祝福,沒有所謂的誓約。
基督教會最古老的傳統婚禮誓約可以追溯到中世紀的教堂禮儀書,而且主要是延續天主教會的拉丁禮儀。1534年英國教會脫離羅馬天主教會,成立聖公會,直到1549年9月6日出版《第一公禱書》的禮儀手冊,才將拉丁禮儀的結婚誓約翻譯成英語,今日基督教會普遍的結婚誓詞,都是從此翻譯而來。原本的誓詞中,新娘的誓詞有一句「愛、珍惜和服從」,但新郎僅有「愛、珍惜」而沒有「服從」。1922年9月12日美國聖公會投票刪除結婚誓詞中的「服從」,被視為更合乎性別平等的決定,這對一百年前來說,可是劃時代的進步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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