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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迦書 7 : 9

我要忍受耶和華的惱怒;因我得罪了他,直等他為我辨屈,為我伸冤。他必領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見他的公義。

8/29/2021 彌7:9

我要忍受耶和華的惱怒;因我得罪了祂,直等祂為我辨屈,為我伸冤。祂必領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見祂的公義。(彌7:9)

直等祂——這節經文的重點是「得救」。詩人現在所受的苦難,是因為得罪了神,沒有其他辦法可以避免,但是等到(’ad)神的拯救來到,就會看見神的公義了。

等待神的過程可能很難過,但是得罪神本來就會有惡果,神的恩慈和饒恕並不會除去犯罪的後果,人必須承當和經歷這些後果。

從這節經文我們學到兩個功課。第一、神必提供援救。祂是被得罪的那一位,因此只有祂能夠帶來和好與饒恕。我們必需謙卑意識到自己得罪了神,並向祂認罪。

第二,神不勉強去拯救那些認為能自救的人。只有要淹死的人知道自己需要救主,所以神等到(’ad)人了解自己真實的危險時,就必伸手援救。

彌迦要我們知道,神會等到人後悔認罪之後才施行拯救。因為我們需要經歷神的憐憫,也需要看見神的公義。

转自《宣教日引》

各位蒙召的弟兄姐妹,平安!

神不只在我们刚强得胜时与我们同在,更在我们软弱犯罪时与我们同在,只不过这时候我们容易远离和躲避神,好像亚当犯罪之后的反应。

虽然神会因为我们的罪恼怒和痛心,但祂的同在让我们可以不必害怕,这时候需要我们安静等候和谦卑认罪,寻求在耶稣基督里与神和好。

神既非客观,也非主观,神是信心里的真实,只有借着耶稣所赐的信心,我们才能度过危机和经历拯救,所以在等候神时一定要坚忍到底。

新泽西主恩堂
中文堂牧师
戎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