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8/2021 彌7:9
我要忍受耶和華的惱怒;因我得罪了祂,直等祂為我辨屈,為我伸冤。祂必領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見祂的公義。(彌7:9)
公義——「公義」的希伯來字Mishpat不是在說一個道德理論或法律意見,而是「所執行的正義行動」的最終結果。Mishpat是神對他的子民的要求,要我們行在祂面前,做當作的事,像祂那樣在人和鄰舍中間施行公平。 現代的人在施行公義方面都相當含糊,許多時候我們並不確定什麼是該做的事;我們知道體制有問題,但卻不知問題出在哪裡?該怎麼辦呢?
不要想靠自己來解決公義的問題,我們需要轉向神,聽從祂的指示和教導;也不要自大地想與神討價還價,或為自己辯護;不要漠視神的怒氣,更不要自以為可以改變律法來迎合自己的需要。公義和道德是由神所界定的,我們的責任是遵行祂眼中的義。從立法到司法都得如此。
转自《宣教日引》
各位蒙召的弟兄姐妹,平安!
神的公义表现在,当我们犯罪得罪了祂,就一定要承受来自神的管教,就是接受仇敌的攻击,但仇敌的攻击并不因此是公义的。
所以除了忧伤痛悔之外,我们也要忍耐等候,神在管教完之后一定会出手实行公义,只有甘心情愿被神管教才能经历神的公义。
神不会毁掉我们,只会拯救我们,仇敌和环境不会真的改变我们的命运,反而会在我们痛悔后被神严惩,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新泽西主恩堂
中文堂牧师
戎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