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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2 : 12-16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8月7日

心得:
心得
我們當盡力傳揚福音,直到地極。我們會特別期待,我們所認識的、所愛的人能聽見福音、認識神,將來與我們一同在天上享受永恆之樂。但是,不一定每一個人在有生之年都能聽聞福音,能有機會接受神成為一生的主,那麼,將來在審判來到時,他們怎麼辦呢?
1.感謝神,祂給人的恩典夠用。神創造我們,是照著祂形象所造,於是祂在我們心裡放了良心,使我們能夠判斷是非善惡。因此,雖然沒有認識神,沒有神的律法,神仍然能夠使用祂所賜給世人的良心來審判。只是,人因為罪性而使良心逐漸失去,所以犯了罪。正如羅馬書第三章,保羅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所以,我們真需要神,唯有靠著神,我們才能夠勝過罪,因信稱義。
2.「不是聽律法的為義,而是行律法的稱義。」真正信主的人若沒有在關乎生命行為上有所改變,那麼,這樣的信心與得救是不足夠的。保羅在雅各書第二章提醒我們,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信心是因著行為才得以成全。以賽亞書64:8說,主是陶匠、我們是泥土。因此,我們應當放下老我,讓神在我們生命中掌權,我們才能夠真正活出有主在我們生命中的樣式。

禱告:
親愛的神,祢愛我們,按照祢的樣式創造我們,然而我們卻犯了罪,虧缺了祢的榮耀,祢卻還是差派愛子耶穌成為中保,使我們罪得赦免,與祢和好。祢真愛我們,感謝神!我們讚美祢!我願成為泥土,願祢塑造我!禱告奉靠我主耶穌基督寶貴得勝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