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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 20 : 3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十誡-與幸福有約(第一誡)

第一誡-單單信靠獨一真神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一.上帝很霸道、狹隘、獨斷?
十誡的第一誡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廿:3)這是十誡中最關鍵,最
重要的一條誡命,其他九條誡命都是由第一誡所衍生出去的,用熱水器作比喻,第一誡好像
母火,其他九誡是子火。面對第一誡很多人都會有強烈的反應,最基本的反應是不以為然。
特別我們華人是多神文化背景,一個廟裏可以同時供奉如來彿、觀音、關公、土地公....,
一個人可以同時拜媽祖、保生大帝、釋迦牟尼、財神爺、三太子....,佛教和道教不分。對
於聖經強調只有一位是真神,其他都是偶像,我們會覺的基督教的信仰似乎很狹隘、獨斷,
缺乏包容的精神,排他性太強。
相信當我們向別人傳福音時一定會有人問這個問題,同時我們心裏常常也很同意別人的
看法,我們心中也會發出這樣的嘆息,幹嘛嗎?上帝未免太小氣了一些,當最大的上帝就好
了嗎?為何還要當獨一的神,害得我們傳福音這麼難傳,而且讓我們要常常和別人辯論,站
在對立的立場,顯得既驕傲又不合群?
如果這也是你的心聲,接下來的內容你要仔細思想。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弄清楚這個
問題的本質是什麼?這個問題是屬於真理範疇的問題呢?還是審美範疇的問題呢?什麼是真
理範疇的問題?例如:1 公斤的米加上 2 公斤的米是多少公斤的米?這個問題只有一個答案,
獨一無二的答案- 3 公斤。2.8 公斤和 3.1 公斤都是錯誤的,雖然差不多,但就是不對。
什麼是審美範疇的問題?例如:麥當勞、肯德基、德州炸雞這三家速食店,那一家的雞塊最
好吃?是香蕉好吃還是蘋果還是水蜜桃好吃?審美問題的答案會隨著個人主觀喜好而有所不
同,但真理問題則有客觀不變的答案。把寬容的精神用在審美問題是對的,用在真理問題卻
是不合適的,那叫作馬馬虎虎、和稀泥,嚴重的話叫說謊、造假、不負責任。
真神是獨一的,這是屬於真理範疇的問題。神的獨一性是必要的,因為祂的獨一才表明
祂的絕對與無限。其他宗教的說法是把上帝的層次降到偉人、聖人的地位,或說讓一些令人
尊重的人晉升為神,用以激勵、警惕人的行為,給人道德倫理存在的意義。但問題是,若神
只是人升格、進化、蛻變而成的,那麼這樣的神也不會是掌管宇宙的全能者。這些偉人、聖
人我們要尊敬,也可以效法,但不應該去敬拜,因為敬拜應該單單歸給獨一真神,歸給真正
創造宇宙萬有又掌管人類命運的大主宰。我再舉兩個例子來說明。
我們每一個都只有一對生身父母,他們是獨一無二的,不能按個人喜好來挑選的。如果
今天有好幾個人去找我的女兒,對她說:「我是妳爸爸,如果妳叫我爸爸,我就買你喜歡的東
西給你吃,買玩具給你玩。」當我知道有這種狀況發生,我就把我女兒找來,我對她說:「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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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叫其他人爸爸,只有我才是妳爸爸,我是獨一的,其他都是假的,除了我以外你沒有
別的爸爸。」這時候有人說,你不要那麼獨斷,不要排斥別人,你女兒有好幾個爸爸不是很
好嗎?寬容一點,不要那麼絕對嗎?請問我應該為了表示我是一個很有肚量,胸襟很廣的人,
就說,好吧,為了大家和平相處,女兒妳可以有好幾個人都是妳親生的爸爸,這幾個人妳都
可以叫他爸爸,這些們爸爸們要妳做什麼妳都要去做。如果我真的這樣想,這樣做,那豈不
是很荒謬!很無知!
面對絕對真理的問題,提倡要有寬容的精神,那如假包換一定是假的,因為他們不是真
的;馬馬虎虎,都可以,不要太計較就讓他們有生存的空間。當然不是說自己是真的就一定
是真的,這還是需要經過分辨、判斷。但不主張自己是獨一真神的,那我們就可以早早把他
們放在一邊。
再舉一個例子,如果有人請你去吃飯,當所有賓客都到齊後他開始介紹他所邀請的貴賓,
這些貴賓是有排名次的,第五名是迷你豬,第四名是臘腸狗,第三名是天竺鼠,第二名是波
斯貓,第一名是你,你覺得你當這個第一名的貴賓非常榮幸嗎?你覺得這個主人非常看得起
你,因他奉你為第一名的上賓?如果是我,我會覺得這是一種羞辱,因為他把我和動物放在
同一個層次。你知道世人把這些偶像和獨一上帝放在同一個層次來敬拜是何等地羞辱,貶低
上帝的地位嗎?
二.什麼是你最大的安全感所在?
十誡的第一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到底這條誡命有什麼意義呢?中世紀
改教運動的重要推手之一馬丁路德對這條誡命的解釋是:「我們當敬畏、親愛、倚賴上帝過於
萬物。」從消極方面來說,就是「不可把別的東西當上帝。」從積極方面來說,就是「要把
上帝當上帝。」從某個角度來看,馬丁路德這句話的意思是-上帝就是我們內心最大的倚靠,
有了祂我們就會感到滿足平安;換句話說,上帝就是我們真正的安全感所在。有許多人的上
帝是金錢,因為有錢他就感到滿足、平安,沒錢就感到焦慮、恐慌,碰到危險困難就想要靠
錢來解決問題,能不能賺更多錢是他衡量要不要做一件事的最高指導原則,這樣的人,金錢
是他的上帝。神明、父母、兒女、權力、知識、政治人物、家族、自己....這些都可能是我
們最大的倚靠,最大安全感的所在,當我們倚靠這些勝過倚賴獨一真神時,我們就違反了第
一條誡命。
三.上帝不要我們受苦
上帝為何要我們遵行第一誡呢?不是因為上帝很小氣、很獨斷,而是上帝為了愛我們的
緣故設立這樣的誡命。詩十六:4 「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他們的愁苦必增加。」我們若倚
靠其他人、事、物過於倚靠獨一上帝,我們的愁苦會加增,我們一定會有憂慮、不快樂。例
如我們若倚靠金錢勝過上帝,當遇見經濟不景氣、貨幣貶值時,我們心中的痛苦指數、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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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數一定會急遽升高,因我們感到財產縮水,安全感一下減少許多。
很多時候我們華人是倚靠父母勝過一切,其實把父母放在上帝的地位反而破壞了親子關
係。因父母所作的決定不一定每個都是正確的、最好的,如果我們都照父母的話作決定,但
結果若是不好的,我們便容易怪罪父母,抱怨他們。問題出在父母並不是上帝,他們的動機
雖然是好的,但他們的能力、智慧卻是有限的,無法在每一件事上都給我們最好的引導。有
人把配偶、兒女當作自己最大的倚靠,一旦配偶、兒女無法滿足他的期望時,他心中就有許
多的怨恨、苦毒,因他想我把我自己的一切都給了你,為何你不能把我所期望的給我。有時
候我們把期望都放在某一個政治人物身上,後來發現他某些行為也有可議之處,或他對許多
問題也是力有未逮,處理的很糟糕,那時我們整個人的心都碎了,落入極大的沮喪、失望中。
耶二:13「因為我的百姓做了兩件惡事,就是離棄我這活水的泉源,為自己鑿出池子,
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在獨一真神以外的人、事、物都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可以很
短暫的使人不渴,但很快地就無法使人滿足,上帝不希望我們落入勞苦愁煩中,所以告訴我
們要單單倚靠活水的源頭,就是上帝自己。
四.上帝要祝福我們,成為我們最大的滿足和依靠
第一條誡命積極的意義是:「我的心哪,你曾對我說:你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你以
外。....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分,我所得的,你為我持守。用繩量給我的地界,
坐落在佳美之處,我的產業實在美好。」(詩十六:2-6) 上帝是一個最好的主,祂可以供應
我們身心靈一切的需要,祂是一切美善,祝福的源頭,我們有了上帝就有了一切。當我們生
病時,祂是我們的醫治者;當我們缺乏時,祂是我們的供應者;當我們在危險患難時,祂是
我們的避難所,我們的盾牌;當我們軟弱時,祂是我們的力量;當我們面對前途感到徬徨無
助時,祂是我們的牧者引導我們的道路。鴻一:7 「耶和華本為善,在患難的日子為人的保
障,並且認得那些投靠他的人。」對於那些全然倚靠上帝,除祂以外沒有別的神的人,上帝
一定負責幫助他們到底,因為上帝認得那些投靠祂的人。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這條誡命的意義就是我們當敬畏、親愛、倚靠上帝
過於萬物。基本上我們人靠自己是無法遵守十誡的第一條誡命,因為我們人墮落後的本性太
容易倚靠自己、別人、事物過於倚靠上帝。所以第一誡要告訴我們,我們靠自己不可能守住
第一誡!那怎麼辦呢?上帝頒佈給我們一個不可能做到的誡命有什麼意義呢?答案是在人這
是不能,但在上帝凡事都能(可十:27)。 我們可以向上帝禱告說:「主啊,我願意單單倚靠
你,但我靠自己不能做到,求主幫助。」只要我們願意把自己獻給上帝,求上帝幫助,上帝
就可以在我們生命中做改變的工作,讓我們漸漸脫離對其他人事物的倚靠,越來越單純地倚
靠全能真神。親愛的弟兄姊妹,讓我們一起彼此勉勵,我們常常禱告求主幫助我們可以單單
倚靠祂,好叫我們經驗到我們一切的需要在他裡面都可以得到豐富的供應,我們一切的好處
都不在祂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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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點複習
1.十誡的第一誡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 。」
2.真神是獨一的,這是屬於 範疇的問題。神的獨一性是必要的,因為祂的獨一才
表明祂的 與 。
3.馬丁路德對第一誡的解釋是:「我們當敬畏、親愛、倚賴上帝過於 。」從消極方面
來說,就是「 。」從積極方面來說,就是「 。」
4. 詩十六:4 「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他們的 必增加。」
5. 上帝是一個最好的 ,祂可以供應我們身心靈一切的需要,祂是一切美善,祝福的源
頭,我們有了 就有了一切。
6. 鴻一:7 「耶和華本為 ,在患難的日子為人的保障,並且認得那些 的人。」
☆ 真理與我
1.聖經的啟示強調只有一位獨一真神,這和中國文化的多神主義很不一樣,聖經的啟示是
否太過狹隘、獨斷,缺乏寬容的精神?請分享你的看法。
2.詩十六:4「 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他們的愁苦必加增。」你曾經有別的事物或人
作為你生命最高指導原則,而後來感到失望的經驗嗎?若有,請舉例說明。
3.讀詩十六:2-6,請分享你對這幾節經文的體會。
☆ 金句
詩十六:2 「我的心哪,你曾對我說:你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你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