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7/5(一) 已成往事
2021/7/5(一) 已成往事 加拉太書2:15-21
猶太人是非常注重傳統和規定的,
他們的歷史和與上帝互動的經驗把遵守律法的思維深深的刻在心中。
直到應許的那一位來到,那一位帶來救贖的彌賽亞,耶穌的來到。
耶穌的來到,實現了律法成立的初衷,就是讓人打從心底願意順從上帝的心意。
僅僅是心裡的願意順從,甚至行為都還沒有改變,就超越過嚴格遵行律法的努力。
這讓很多猶太人大為不滿,甚至無法接受。
他們甚至因此認定耶穌的來到,是來破壞律法的。
「因信稱義」這個如今基督徒朗朗上口的詞,在當時卻是革命性的觀念。
經過了數十年的辯論,使徒信經中的「我信…罪得赦免」才逐漸成型,數百年後才成為教會禮儀中的一部份。
「義是藉著恩典得的,不是藉著律法得的。」(2:21)
我想我們大概需要好幾個十年才將這句話內化成我們的生命。
畢竟我們從小就被教育,用成績、用排名、用學歷、用收入,來定義我們自己。
我們也學著從服裝、從品牌、從談吐、從各種細微的動作與反應,來定義別人。
猶太人從小就被教導,以律法來分別義人和罪人。
我們也一樣,用各自的價值觀分別好人和壞人。
但耶穌來,向我們啟示恩典。
他們得要重新學習定義義人、罪人、和成聖中的罪人,
而不是自己活在恩典中,卻繼續用律法來分別和定義別人。
這是保羅對加拉太教會的指責,我們怎麼能夠在恩典中拋棄過往的定義,卻又在恩典中重新用律法看待別人,或是自己呢?
如果我們這樣做,意謂著恩典是錯的,更意謂著耶穌是叫我們犯罪了!
讓律法成為過去,繼續在耶穌裡學習恩典吧!
如果我重新建造我所拆毀的,這就證明自己是違犯律法的人。(加拉太書2:18,和合本2010)
#豐盛人生 20210705
#丁牧的靈修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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