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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者”的毛病

3“精神病者”的毛病
理奥.侯德的故事
一九六七年十一月三日的《时代周刊》有一个生动的故事,名为《理奥.侯德的反叛》,以下
是这个故事【注一】。
从理奥.侯德的一生,不能预知他的结局。侯德先生,年四十岁,身体健硕(身高六呎,体
重二百磅),头发光秃,在宾卅的洛黑凡小市镇居住,在实验室当技工,曾任学校校董、童
军领队、消防队秘书、教会会友,并且是一个好父亲。虽然他间或与人口角,开快车,埋怨
自己干了十九年的工作,可是他们的邻居及同事皆一致认为他是一个负责任的一等良民。这
个一等良民之名在上星期的一个小时内破坏无余,在这一小时内,侯德与他又憎恶又惧怕的
世界作殊死战。当他送了太太上班及孩子上学后,侯德(他的枪法准确)拿了两支短枪,一
为四十五口径自动短枪,另一为三十八口径的,驾他的旅行房车,到达纸厂。他两手执枪,
高视阔步地进入厂中的机房内,然后疯狂地将他的同事射杀,一共开了三十发子弹,每人中
了两三发……其后一队人在他的门前找到他,他手执自卫枪,咆哮反抗地说:“来拘捕我吧!
我从今不再怕他们了。”……一些官方人士虽然不明白究竟他为何杀人,却发觉他杀人的原
因,十分微妙。林太太退出车会,因为她说侯德驾驶技术不行;其它在纸厂的被害者,大多职
位在侯德之上,或是将被升职,而他自己却没有升职机会。这事以先,侯德忍气吞声,然而
,在那无表情的面孔下,潜藏着极大的怨恨和愤怒,一触即发。另一位邻居说侯德有一次为
了一条被折的树枝与人口角,他愤怒异常,拿起一枝树枝拷打一名七十一岁的老妇;这老妇
人抓他到法庭控告他攻击及拷打罪名。法官否决了她的控告,同时亦不理会侯德的怨言。艾
斯理太太这样说:“倘若当时法官作事谨慎一点,看出这人有病,并将他送到精神病医院,这
样的惨剧便不会发生了!”
现在的问题是:“艾太太的话是否真的?侯德究竟是否有病?”《时代周刊》有意无意地给我
们一个答案,就是在一幅侯德的照片中(侯德疲惫及受伤的样子)有这样的标题:“好公民,
有地位——
怒气填膺的人”。时代周刊的话正中要害,侯德并非有病,他是充满愤怒而已。艾太太的话
充分表现现今许多人接受了“精神病”的宣传。其实侯德的光景早在箴言书中就有提及,在
箴言廿六章廿三至廿六节中,谈及心中充满怨恨、愤怒和苦毒的人是怎样的。侯德将心中的
怨恨隐藏,外表一派安详大方;然而,愤怒终于如火山般的爆发,看看这些话说:“火热(甜
滑)的嘴,奸恶的心,好象银子镶嵌瓦器。”(廿三节)。外表看来,侯德好象是很受人尊
重的好公民,但他内里却怒气沸腾。他用甜滑的嘴教导童军,在教会及消防队中也表现出是
堂堂正正的人,但箴言说:“怨恨人的用嘴粉饰,心里却藏着诡诈,他用甜言蜜语,你不可
信他,因为他心中有七样可憎恶的。”(24—
25节),怒气、憎恶、怨恨苦毒带来其它“心中七样可憎恶的”。当愤恨在心中如同烧着的
烈焰时,侯德决心杀死一切他认为对不起他的人。箴言告诉我们,怨恨可能暂时遮掩“终必
在会中显露”。即是说,一切被遮盖的情绪和态度必被显露,正如侯德终于显露自己的怨恨
一样。他的显露是突然的,又是公开的,这样的显露方式当然是因人而异的。
“精神病”:名不符实
利奥.侯德的事件,和其它类似的案件,使许多人开始反对“精神病”这个“病”的观念,
也不赞同一些宣传运动用这名不符实的名词。而事实上“精神病”这词本身也十分含糊,博
奥文(Bockoven)曾说,没有人能给予精神病一个准确的定义。【注二】一些生理上的毛病影响
脑部如脑受伤、瘤、遗传、身体上的腺或化学成份不协调等,可以说是正式的精神“病”;然
而有许多其它的毛病,完全不是由于生理问题的,也被称为“精神病”,我们可以说这名词
充其量不过是一个不甚贴切的比喻说法而已。【注三】。
简而言之,《圣经》提到人两类的毛病:其一是因生理原因而起的毛病,其二是出自犯罪态度
或行为而起的;但我们十分怀疑《圣经》有没有提到第三类因其它问题而引起的所谓“精神病
”。许多人今天认定精神病是存在的,事实上却不能从圣经中找到确证。这样的证据一天不
能找到,我们也许要根据《圣经》说,人类问题的起因有两类,而不是三类。
也许有一点需要澄清,就是一些身体疾病不是由生理问题而起的,比如忧虑引致胃病,而惧
怕导致瘫痪,这些疾病可称为精神身体病。精神身体病乃正式的身体疾病,这些都是由于内
心问题而引起的。心理影响身体疾病并不等于疾病影响心理。
有个人问题的人常常运用“掩人耳目”法
究竟“精神病者”的问题何在?其实他们的问题是自发的,从他们自己而来的。堕落的人性
基本上是离弃神的。人在罪中出生,“一离母腹,便走错路,说谎话。”(诗五十九:3)。
因此很自然的,人会用各种不同的幌子,不面对自己的罪。他用不同的方式,行犯罪之事,
目的为要暂时解决一些生活问题。因此我们可以说,除了生理问题外,“精神病者”实际上
是有个人问题(未解决的)的人。
今天,许多人渐渐相信,许多怪异行径乃掩人耳目的方法,目的是使人的注意力,不放在他
不正常的行为上。【注四】怎么说呢?精神病者从前(可能很久以前)曾经用怪行为成功分
散他人的注意力,效果很好【注五】。因此以后每逢有类似情形,他依样画葫芦十分成功。
这样经过许多次的尝试,怪异行为习惯成自然。以后当他犯罪时,他不期然地有怪异行为出
现,以掩人耳目。
可是,当一个人长大后,这样的奇怪行为不再是合理的了,他不能像作孩童时那样轻易地逃
避别人的责备。现在他必须为自己的行为做出合理的解释。他屡次失败后,觉得需要改变方
针,他不是改变自己的怪行为,乃是增加自己的怪行为。因此,他变得越发怪异,以遮掩自
己的行为。最后,倘若他这样继续下去,社会人士便会将他送进精神病院去。因而,他的行
为很快地被认为“不正常”。
过了一段时期,这样行为不正常的人发觉自己的行径,虽能掩人耳目,却并不十分高明
。他的怪异行为使他与人隔绝,变得离群独处。再者,他知道自己的生活是一个谎言,良心
受到责备,对身体也有不良效果。这样下去,他在外与人隔绝,内心充满矛盾,终于成为一
个十分可怜的人。
以下是一个例证:
史提反年约二十,我在依州一精神病院中会见他。精神病专家诊断他,认为他有所谓紧张性
精神分裂症(catatonic
schizophrenic)。他极少说话,曳步而行,精神恍惚,通常坐下来之后就一动不动。起初,
无人可以与他交谈,人问他甚么他都不发一言。然而,我们一班辅导员告诉史,说他其实头
脑清醒,虽然许多人(包括精神病专家,父母、校方)被他所愚弄,但瞒不过辅导员们。他
们告诉他,若他早日开口,他便可以早日出院。史仍然保持沉默,不发一言,但他仍可继续
坐着,观察其它人被辅导。过了一星期,辅导员们再次给史做辅导工作。他们经过一小时的
努力后,史开始受不了。他迟疑地说话,可以看出他头脑清醒,并没有与现实脱离。
当史开始口时,他们渐渐明白他的困难。在第三周开始,他完全崩溃。他们发觉他并没有精
神昏乱,也没有情绪的问题,他脑筋清醒,情绪正常。换一句话说,他的问题是咎由自取的
。很简单,他无心向学,浪费时间筹备话剧工作,结果他期中考试不及格,受到校方的处分
。由于不敢面对现实,他企图遮掩自己的问题,结果由于他行为怪异,精神恍憾,脱离现实
,以至人人一致以为他有精神病。
好象一个小孩子装病,不回学校考试;史也装疯,以掩盖自己的问题。他以往也曾屡次逃避,
但从没有这一次这般厉害。他有时独自出外,或不发一言,或许久不回家,这些逃避不愉快
事件的习惯逐渐形成。这样的习惯也就是他逃避大学的考试及成绩这类麻烦事的方法。他的
真正问题是罪、羞耻与恐惧,而绝对不是甚么精神病。
经过与辅导员的谈话,史明了他们要求他重新面对先前所逃避的问题。他知道他必须作一个
决定,是要出院将真相告知亲友,还是继续地将错就错。在第五个星期他离院时,他仍然未
决定要怎样做。他自言自语问自己说:“我回家听音乐好,还是一辈子留在这精神病院中好呢
?”
在辅导史的过程中,我清楚地看出他们愈以他为有病,他内心愈感不安,因为他明白自己在
撒谎。我们必须明白,被辅导者的遮掩,不过是掩人耳目而已。假若我们以他为有病,他的
光境会更坏了。换一句话来说,使他们觉得自己没有责任,是最不人道之举,这样的做法只
会使问题更加复杂。
当辅导员要他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时,史开始得回一点点自尊。他开口了,渐渐地他愿
意谈自己的事。今天有许多人认为,我们不应该判断他人,以精神病者为良知的受害者,而
他的行为不过是中性的,不必受到他人责备。我却认为这种态度和做法徒然加重被辅导者心
灵的负担,因为他知道这个谎言又加深了。史自己也认为这样的做法简直是最残酷的。当他
在院中时,他父母探望他,当他为环境的牺牲品,对他关怀备至,他心中的痛苦,简直是难
以言喻的。
以下是另一个实例:
辅导员初次与玛利会晤时,她也是极力遮掩自己,不让他们知道她的实况,只是她的方
式与史不同。精神病专家断定玛利有癫狂与抑郁交替发作症(manicdepressive);
她不像史在自己周围筑一堡垒,让他人来打倒它,乃是用恐吓政策,声言若有
人搅扰她,她便会大事咆哮,以致人不敢接近她。因此,当辅导员开始搔到她的痒处时(其
后我们发觉她真正的问题是与一个邻居行奸淫),她立即大事咆哮,高声尖叫,涕泪横流地
说道:“给我滚!给我滚!”其实她一直用这方法赶走亲友,使他们不得靠近她;这些成功的
经验,使她以为辅导员一定不会再麻烦她。而事实却不然,他们镇静地正视她,对她说:
“住口!玛利,除非你停止你这样荒唐的表现,我们不能帮助你。你还年轻,你不会喜
欢一辈子活在病院中。你的生命中有真正的问题,还是让我们开始谈正经事吧!”
这些辅导员不听玛利的咆哮,不受她的诡计所欺骗,拨开一切假像,直捣问题的中心,实为
名智之举。玛利立刻放弃她的滑稽行为,开始同辅导员们申述自己可怜的经历,这些经历都
是她从来未与任何人诉说的。
玛利至终得着帮助,完全是因为辅导者不被她的哭声和叫声所吓倒。他们适当地处理她的情
绪,坚持要她将事实告诉他们,他们并不指鹿为马。【注六】玛利必须明白自己习惯了的大
叫大嚷是错误的行为,除非她放弃这些行为,她决不能得帮助,最后,认错及改正使她回复
正常。
很多时候,来接受辅导的人未来之先,心中早已有所准备,好象要来发挥一些惯常的行为。
一些妇女准备大哭大嚷一番,另外一些男士则准备大发脾气。然而,一个基督徒辅导者应该
知道如何把握机会,他不但让受辅导者察觉自己的行为,使他们知道自己的问题所在,更让
他明了自己这样在辅导员面前的吵闹,是甚么意思。
辅导员若遇到这样逃避的行为时,必须加以纠正,使受辅导者得助。他必须让受辅导者明白
其中的原理,用圣经教训指导他,又向他解释这样的行为如何使他的问题更加复杂。这样说
来,辅导者除了要明白事情的真相外,也必须了解他的情感与行为,一切的表现都是重要的
。当受辅导者用情绪遮掩自己的实况时,辅导员除了更正其表现外,更要从基本问题(他企
图遮掩的)着手。换一句话来说,受辅导者的情感,理智,表现、意志——整个人——
都须得到适当的帮助。
同性恋者的情形
同性恋的行为与上述的例子有类似之处。通常情形乃是这样:比方有一个人名叫佛兰,他自
小便有同性恋的行为,在青春期前他已经常进行同性恋行为。起初他可能由于好奇,或是以
此为得意之举。开始通常是一班男孩子在后园的旧屋中集会,天真无邪地玩,过了不久有人
提议所有会员入会必须脱光衣服,于是乱事来了。无论如何,同性恋的罪似乎不是与生俱来
的【注七】,佛兰的例子可以看出这是孩子学习渐渐变坏的。
这样的学习养成习惯后,同性恋的行为成为他生活的方式,于是积习难改甚至会成了好象是
与生俱来,无法除掉的事一样。但圣经明显地告诉我们同性恋是罪。罪人若不是接受基督十
架救赎的大功,他们就会将神恩所赐的性本能误用。犯罪的表现(无论是同性的或异性的)
是习染得来的。许多人用同性恋以图解决少年或成年时代这方面的困难。【注八】。
有同性恋的人,不但对性的观念歪曲,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看法,也不正常。他发觉他必
须作一个“双面人”。长期陷于其中,他内心十分恐惧和自咎。同性恋于是引起撒谎。凡过
双重生活的人,都是狡猾的撒谎者。由于他言而无信,没有人再信任他,因此,辅导者与他
谈及诚实的问题时,特别感到头痛。同性恋与其它习染得来的行为,如愤怒、怨恨等,有相
同之处。见下文。
“肾上腺素红症”(Adrenachrome)抑或“精神分裂”(Schizophrenia)?
这本书的论点十分明显,就是精神病学根本没它自己的领域。【注九】费勒士(Phillips)
与卫尼(Wiener)在作结论时说:“心理冶疗可列入行为改变的方法之一,而治疗者的工作只
是改变人的行为而已。”【注十】佛氏并不主张由医生进行心理分析工作【注十一】。倘若
基督徒作全时间辅导工作,他可以称自己为精神病专家(虽然有点不智,却也无伤大雅),
但却不可以说自己有独特的工作范围,而这领域是牧师及医师都无权侵犯的【注十二】。牧
师、或是基督教辅导者,可以与医生通力合作,虽然,大家工作性质不同。医生的责任是测
出受辅导者是否有甲状腺失常,或是有粘液腺瘤或类似的身体疾病;当然,有许多问题很模
糊,不知是生理或是心理原因所引起,让我举例来说明。
一些所谓有精神分裂症的人,行为怪异,追溯原因,可能由于身体有毛病。比如,奥斯蒙(O
smond)与何化(Hoffer)二位曾提出理论,大意谓一些身体化学成份失调可引致五官感应失
常【注十三】。当肾腺素红在体内成形之时,通常很快便变成各种不同的化学成份。奥与何
认为由于一些人的肾腺素红不立刻解体,他们的五官感应便会发生毛病,另外一些人的肾腺
素红解体时失常,同样影响五官感应。这些人由于五官感应失常,行为也变得怪异了。
根据奥、何的理论,问题不在思想或情绪波动,也并非出于罪行,乃由于体内化学成份失常
引致五官感应失常。其实许多人服LSD,麦可卡林,或类似的迷幻药,也会有感应失常的现象
,比如颜色之或深或浅,书上的字跳动,平放的书好象被风吹起一样,或者失却远近感,普
通食物变得苦而难咽;有时则听觉特别灵敏,数丈以外的小声音也听得见。这解释为何受辅导
者说他听到声音时,精神病专家误以为他是幻觉。受辅导者也不明白个中原因,人看见他惧
怕地缩手时(因他看见台上的书被吹起),便说他是行为乖僻。
假若奥、何的理论是真确的话(至今仍未完全得证实),一些所谓“精神分裂症”的人不应
该是“精神病者”,乃是患了“感应症”了。【注十四】若感应出了毛病,他们的行为也不
足为奇了。如果你看见一本书向你飞来,你自然便会伸手去挡它,这一类的行为若是自卫之
举,则是十分正常的(虽然你的视觉失常)。又比如你对远近的感觉不正常,你看见有人向
你冲过来,你应该侧身而避,你的头脑并没有毛病,乃是按你所见的作正常的自卫反应而已
。奥、何的理论虽未完全被证实,倒也可能是一些问题的基本原因。
奥、何所发明的奥何诊断测验表(Hoffer-Osmond Diagnostic
Test),乃是他们用以测验精神分裂病者,看看他们的原因究竟是否由于身体化学成份失调所
致。假使有一天,这理论被证实的话,这测验表便可以告诉辅导者甚么人需要医治,甚么人
需要辅导。【注十五】除此之外他们还发明了一个试验,乃是测验小便中有没有紫红色素,
这色素表明该病者肾腺素红失调。另外他们又发明一种药,名为烟草巯胺,据说对肾腺素红
症治疗甚有功效云。
我们可以作结论说,“精神病者”的问题有可能是化学上的或道德上的。换句话说,“
精神病者”的毛病(本章题目)可能基于不同的原因,可是绝对不会是一种所谓“精神病”
。【注十六】
注 解:
【注 一】见该刊物一九六七年十一月三日。
【注 二】参博奥文(j.Sanborn Bockoven)著,〝Community Psychiatry,a growing
Source of Social Confusion〞 Psychiatry Digest,March1968,p.51.
【注
三】参史沙氏著《精神病之谜》一书。请注意很多的书,要求做牧者的接受精神健康的观点
,并帮助家庭和社会明白精神病为一疾病而非耻辱。(参Ward and Jones, Ministering to
Families of the Mentally Ill, N.Y. 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Mental
Health,n.d.P.4.)
【注 四】参荷蒙理的《危机》一书pp.81-102.(特别是pp.83-
91)。蒙氏说明伟坚斯之「迪理士精神分裂」论。
【注 五】这类怪异行径乃圣经所谓出于“诡诈人心”的行为(耶十七:9)。
【注 六】罗杰斯的辅导法最大的缺点乃在于单注意人的感觉(参第六章)。
【注
七】罗一26中同性恋被称为“逆性(违反天性)的用处”,廿七节则称之为“妄为”(错误
之举)。在整本圣经中,神对性欲唯一的满足方法乃是林前七章九节所说:“与其欲火攻心,
不如嫁娶为妙。”神赐人有婚姻,为要免淫乱的事,林前七章二节又说:“但要免淫乱的事。
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当各有自己的丈夫。」圣洁的新生活要取代罪中旧人的生活,
辅导同性恋者的目标、方法可参以下经文,林前:七,创十九1-
10,利十八:22,士十九:21-26;二十:13,林前六:9,提前一:10等。
【注八】在一些情形下,一些人真的以同性恋为避免与异性发生不正常关系的途径,可免有
孕之虑。
【注九】参约翰韦利,《精神病学与社会》一文(Dis-Coverer
,Vol.5.No.3,Aug.1968),文中说:“精神病学家受的训练,为要使他如何帮助精神
苦恼的人,他的训练不会使他成为有超卓能力的人,因为这训练是与常人一样。”韦利说精
神病学训练与他所作的工没有大关连。(参西理凡着Therapy and Education in
Psychiatry,Interpersonal Relations,
pp.204,205)。史单梭又说:“我经常怀疑医生所受的特殊训练对病者生命之改变,有没
有真正的用处。”
【注 十】参E.L.Phillips and D.N.Wiener合著Short-Term Psychotherapy,
N.Y.:McGraw-Hill Book Co ,1968,p.9
【注十一】佛氏说:“他是正式医师不是,无关重要。”佛氏著:The Problem of Lay
Analysis, Bretano,1927,医学模式及一个有领域之观念是不对的。
【注十二】牧师与胆石症或盲肠炎等症没有直接关系,然而他仍然可以将神的话给予要动手
术的人,或是患长期疾病的人,帮助他们。
【注十三】参何与奥合著《如何与精神分裂病者相处》,New York:University
Boots,1966. 可惜他们仍然称肾上腺素红症为“精神分裂症”,后者为一模糊不清之词。
【注十四】当然五官感应包括头脑反应,二者很难划分清楚,然而,这些情形下,人的判断
力没有受破坏。只是由于错误信息,正确的判断反倒不对。
【注十五】二者可能不必绝对分开。假如一个人五官感应反常引致不良生活习惯或方式时,
当他接受医疗后,辅导也是十分重要的。
【注十六】即除了因身体疾病所引致的问题(如脑受伤、中毒、血管硬化、遗传疯狂症等)
,这些病正如肾上腺素红症一样,病人在可能范围内,应该按神的旨意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