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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志下 26 : 17-23

祭司亞撒利雅率領耶和華勇敢的祭司八十人,跟隨他進去。

靈修筆記2019年12月7日 讀經:代下26:16-23

回應:烏西雅領導百姓、治理國家,這是一個國王應該做的本分,國政自然會安定強盛;然當他的國強盛後,心卻高傲氣盛,行事邪僻,干犯耶和華神的規矩,自己走進耶和華的聖殿,想要在香壇處燒香,這樣的舉動在當時是屬祭司該作的事,而不該是烏西雅王要去作的事,但他卻是僭越祭司的職分去作這事(代下26:16他既強盛,就心高氣傲,以致行事邪僻,干犯耶和華他的神,進耶和華的殿,要在香壇上燒香。),王的心態是「我是王,隨我意想做什麼就做什麼,隨敢攔我!」,是這樣麼?就在此時,祭司「亞撒利雅」率領耶和華勇敢的祭司八十人,跟隨他進去,要來阻擋烏西雅王,亞撒利雅祭司對烏西雅說:「代下26:18烏西雅啊,給耶和華燒香不是你的事,乃是亞倫子孫承接聖職祭司的事。你出聖殿吧!因為你犯了罪。你行這事,耶和華神必不使你得榮耀。」。當烏西雅聽到這樣警告時,並沒有警覺自己的行為不對,反而惱羞成怒,手拿香爐仍堅持要燒香,就在此時耶和華使烏西雅額上長出痲瘋(傳染性皮膚病);逼迫烏西雅不得不急速離開聖殿,因他知道得罪了耶和華神,耶和華降災在他身上,最後他也死於痲瘋病。
親愛的弟兄姊妹,烏西雅王到聖殿獻祭,本是一件好事,但他因不順從神的教導,反而害了他;這事件給我們一個提醒,當我們參與教會的服事時,千萬不要用人(世俗)的想法去做神的事,需要多請教教會的傳道人,等清楚後再去做會比較順利、平安,否則很可能你所做的事已得罪神,但你還不知其原因,還怪罪於他人,這就不平安了,我們需謹慎行事,提供大家參考!(王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