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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書亞記 19 : 40-51

為但支派,按著宗族,拈出第七鬮。

2021年6月22日(週二) 約書亞記19章40-51節

詩歌敬拜:https://youtu.be/Zx1AMuYdykw
解經影片:https://youtu.be/y8-5QQZRviY

客家宣教神學院院長
溫永生牧師 研經分享
每研、美言2021/6/22 (二)
每日研經釋義 <約書亞記19:40-51>

一一這段經文是分地為業的最後一段,可分兩小段,40-48節記錄了但支派拈第七鬮所得的地業,在便雅憫以西,臨地中海,土地的區域雖較小但肥沃,但因著趕不出迦南人,被迫居住山地,後有一群但人離開,到了北方攻取利善(拉億),改名為但,就定居在該處(士 1:34-35 ,18:1-2 )。49-51節講到約書亞分到的一座城,「以色列人按著境界分完了地業,就在他們中間將地給嫩的兒子約書亞為業,是照耶和華的吩咐,將約書亞所求的城,就是以法蓮山地的亭拿‧西拉城,給了他。他就修那城,住在其中。」(19:49-50)以色列人分地的記載,以迦勒為始(14:6-15),以約書亞為終 。
一一這兩人是摩西時代十二個探子中,唯二可以進入應許之地取得地業的。照《信望愛》的解說:「分給約書亞的土地『是照耶和華的吩咐』,可能暗示耶和華神在約書亞作探子偵查迦南時已經答應將此地賜給他,就像將希伯崙賜給迦勒一樣(14:13,15:13)。」各支派按拈鬮分到地業,不表示佔有及享有那地業,各支派還須經過爭戰,趕出迦南人,才能享有。從這裏也讓我們聯想到,屬靈的事也是如此,上帝賜給我們豐盛的恩典與美好的祝福,我們不一定都馬上享有,就如冰箱已有蘋果,我們不一定享受到它的美味。我們也需要藉著立志行道與禱告,經歷聖靈的幫助,有些甚至要經過「屬靈爭戰」,才會享有!今天請為自己如此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