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2021 路2:49
為什麼找我呢?難道你們不知道我應當在我父的家裡嗎? (路2:49)
家——原文其實沒有「家」這字,是翻譯時添加的,不然「應當在我父的」好像沒把話說清楚。可是加了「家」,會讓人想到生活一部分是屬神的,一部分是我們的,這就不對了。
原文字面是「我必須在我父的這些中」,是很不尋常的句子。經文要表達的是我們對神委身的範疇,或說我們的屬靈生活是和日常生活所有部分不分開的。當你處理經濟問題、工 作、做計畫,不要只把耶穌留在「神的家中」。
如果我們必須說耶穌在何處,肯定會以為耶穌會花時間在父的家裡,或關注父家的事。但如果我們不去猜耶穌在何處,如果這句話不是講分出時間回到父的家中,而是說耶穌應當在神那兒呢?
身為神的僕人,我們的生活並沒有所謂屬神屬世之分,只有我是否在或不在「我父的這些」中。僕人的整個生涯都關乎神的旨意要如何;生活中遇到的每一個人、每一件事,都賦予我們意義。生命不再在於我,而在於住在神裡面,和在於我們所服事的人中,那才是我們一切所有、一切所是、一切所望。
转自《宣教日引》
各位蒙召的弟兄姐妹,平安!
信仰不是让我们脱离俗世生活,而是在俗世生活中获得永恒的意义和生命的价值,俗世让意义沦为物质,让关系降为利益,而信仰让偶然变成必然,让绝望化为重生。
神不是要占据你生活的一个部分或一段时间,那是宗教的范畴,只是让神进入你的时空,神要的是掌控你的全部生活和时间,这是主权的转让,把你从地上升到天上。
耶稣不是去到天父的家里,而是无论他在哪,哪里就是天父的家,同样我们不是要把神的权柄限制在生活的某个区域,而是无论我们在哪里降服,神的权柄就在哪里。
新泽西主恩堂
中文堂牧师
戎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