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5/11(二) 家
2021/5/11(二) 家 提摩太前書3:1-7
在保羅的描述中,教會是家的延伸,甚至可以說是家的進深。
教會的監督、長執,好像是父母這一職位的「升遷」,
因為保羅說,要能管好自己的家,我們才有信心相信他能管好神的家。
家,是社會的最小單位,卻一直都不是容易管理的單位。
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
家裡面,要考量情感上的連結,也要考慮利益上的糾結,甚至還要考量來自親族之間、左鄰右舍的眼光。
小小的單位,卻是緊緊的鑲嵌在大大的系統當中。
家裡的問題處理起來就夠困難了,
在教會當中,少了血緣的牽絆、少了從小一起成長的回憶,又沒有公司裡薪水高低的控制力,
要能引導教會的人,要了解上帝的心意,又要能洞察人的驅力。
難怪保羅對於教會的監督、長執的要求這麼的高了。
然而,是不是一定要道德完美的人能才擔任教會的監督、長執呢?
我想倒也未必,因為世上沒有完人,更何況家庭和親族之間的問題,責任不見得是在單一個人的身上。
我想,保羅的意思,並不是能把家管理得好,才有資格擔任教會的監督、長執;
而是在面對家中各種問題時,人如何尋求神的智慧和聖靈的能力,來面對家中的難解之局。
評估資料的標準,也許不在於結果,而是在於過程。
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怎能照管神的教會呢?(提摩太前書3:5,和合本2010)
#豐盛人生 202105011
#丁牧的靈修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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