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3(二) 奉主的名聚會
2021/4/13(二) 奉主的名聚會 馬太福音18:15-20
「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哪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這一段經文往往被用來做為聚會開始前的宣告。
從摩西的會墓,到所羅門的聖殿,上帝屢屢宣告祂要在人們中間。
如今,我們上帝的同在不在會幕和祭壇,也不需要向聖殿舉手。
耶穌宣告,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哪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會幕和聖殿是聚會、敬拜、教導之地,同時也是執行獻祭、宣告赦免與定罪之地;
耶穌的宣告,同樣也不只是在說明上帝同在與否,或是聚會成立與否的要件,
祂同時也宣告了定罪與赦免的管道。
馬太福音18章自成一個段落。
事件是從門徒們問的問題開始,他們想知道,在天國裡,誰是最大的?
耶穌回答說,謙卑像這小孩子的是最大的,所以若有人使這樣的人跌倒,罪也是最大的。
就像人會為一隻羊失而復得而歡喜,就算是最小的弟兄回轉,整個天堂也要為他歡呼!
所以,如果有人得罪你,你要先私底下去指正;如果他不承認,才再找一兩個人去。
最後不得已,才向整個教會報告,因為「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哪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緊接著是彼得問耶穌要原諒他幾次才夠?
耶穌回答他,天父怎樣原諒你,你就照樣去原諒你的弟兄。
聚會不只是吃喝八卦,更是為了提供幫助以及指正錯誤而存在。
可惜教會曾經因為擁有這麼大的權力而迷失,甚至奪走無辜人的生命;
現今的教會不願再擔任指正錯誤的角色,卻又使教會成了軟弱無力的群體。
求主幫助我們,讓我們時常在上帝的慈愛與公義中,帶著智慧運用祂賦與的權柄。
使教會一直是教會,是祂同在的地方。
因為,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哪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馬太福音18:20)
#豐盛人生 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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