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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23 : 32-43

又有兩個犯人,和耶穌一同帶來處死。

4月2日

心得:
如果我們不能在上帝面前安靜、誠實,我們也可能會像是十字架前的群眾,譏笑耶穌、戲弄祂、甚至向祂叫囂。因為在他們眼中,耶穌就只是一位被處極刑的罪犯——祂被猶太宗教領袖定罪,又在羅馬政治領袖令下被帶去釘十字架。此時,祂看來軟弱無力,一點也不像眾所期待彌賽亞的樣子。但有一位強盜沒有附從別人的聲音,他知道自己被釘十架乃是罪有應得,而耶穌是無罪的。他悔罪的心,更進一步生出祈求恩典的信心,他祈求耶穌進入國度時「記念他」。
耶穌的受難是為了我。因為我不願順服所行的悖逆、因為我一時不察所犯的過失、因為我自以為好意的白色謊言(還是謊言!)、因為我不能控制自己脾氣而出口傷人的話、因為我假裝看不見的冷漠。若我不願承認,耶穌的拯救與赦免也就與我無關了。主啊,我是罪人,求祢赦免。

禱告:
親愛的天父,我才真正是那個被判死罪的犯人,因為在上帝要求「完全」的標準下,我是沒有達標的人。不該做的卻做了,該做的卻沒有做。若神來咎責,我也沒有藉口,只能默默不語、接受刑罰。若不是耶穌基督的救恩和上帝慷慨的赦免,我也沒有資格稱祢為「親愛的天父」。親愛的主,在祢面前,我沒有一樣可誇口的。一切全是恩典,我要獻上感謝,我也要謹慎跟隨,直到主使我全然成聖。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